校教[2008]19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第一期“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实施方案
     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精神,为了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申报要求
⒈立项要求:
1)申请立项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的研究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探索性,提倡学科
交叉。选题应注重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社会所需相结合、与学术前沿相结合。学校鼓励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立项时应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过难。
2)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3)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
2.项目指导教师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以学科带头人为主。
3.各学院(系、部)需提供保证项目开展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建立保障项目运行的管理机制。
  
二、申报对象
⒈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项目,原则上以二至三年级学生为主。以团队为单位提
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3中药去痘印鼓励项目组成员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
2.申请者要求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申报单位
   学院(系、部)为单位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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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费资助
然糠照薪每个项目由国家资助1万元,学校按照12的配套经费给予支持。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批划拨,首期拨付50%用于项目启动,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和完成情况予以拨付余款。
   
五、申报立项程序
1.108日举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说明会,对学生进行申报动员工作。
2.109日举行学院(系、部)“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主管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布置任务及项目实施安排。
3.109-16日,学生组建项目团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第一期“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属学院(系、部)。 
    4. 1017-19日,各学院(系、部)对本学院(系、部)申报项目进行答辩初评,由答辩小组专家书写答辩意见。
5. 1020日,各学院(系、部)推选优秀项目,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并填写本学院(系、部)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统计表》编项链,与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一起,清明时节雨纷纷学院(系、部)签字盖章认可后,交一份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wsjk@guet.edu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6.1021日,学校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初评成绩、答辩成绩,择优评选出项目20项。
    7.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全部立项项目并报教育部备案
8.学校与学院(系、部)负责人及各项目负责人签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
   
六、其他
⒈各学院(系、部)需成立相应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组织机构,开展动员会、项目说明会、学生交流平台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新文化氛围,保证“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有效开展。
2、全校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要向立项项目免费开放,并优先安排使用仪器设备。
3.项目管理规定均参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时间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时间进行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材料。
5. 学校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经费、激励等多种措施来保障“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关“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其它未尽事宜,请致电5602292
财务会计职责
6.本实施方案由“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