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课程培训方案
教师课程培训方案 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 ――2022 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 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xx]5 号),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 课程实验工作方案》,为确保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于 2022 年秋季全面展 开,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立足甘肃实际,借鉴先期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和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课 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匡助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高中课程改 革的理念、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增强实施新课程的紧迫性和责任感;了 解和掌握新教材的编写思路、体例特征、结构特征及各学科之间的关系;了解和掌 握高中课程改革实施的情况,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逐步提高教师 实施新课程的管理能力、研究能力、指导能力和教学实践能力;完善高中教师继续 教育远程培训体系,为教师终身学习提供支撑和保障,为各普通高中学校顺利实施 高中新课程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内容与对象
(一)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 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 13 门学科。
(二)培训内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情况及各学科课程方案的介绍;课程 标准的基本理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各学科有关重要内容的解读;教学理 念、教学设计、教学方式方法的培训;有关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的辅导;教学评 价方法的指导;课程资源的开辟与利用;教师教研活动特殊是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 成长的引领等。
(三)培训对象: 2022 年我省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各普通高中(含完 全中学、民办高中,下同)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分学科参 加)、省市县高中学科教研员,共计约 1。5 万人。
三、培训时间
(一)准备阶段: 6 月 5 日 ―7 月 20 日,各市(州)完成各学科班级组织工 作,组织对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的培训,配发课程资源,组织学员做好学 习前各项准备。
(二)培训阶段: 7 月 28 日 ―8 月 6 日,组织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 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 13 个学 科教师学习。每天 5 学时,共计 50 学时。其中学习视
频课程 2 小时,在线学习、 交流和研讨时间不少于 3 小时。
(三)总结阶段: 8 月 7 日 ―8 月 17 日。各市(州)培训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培 训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报送至“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 办公室”邮箱。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本次远程培训工作在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 行,省教育厅专门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小组组长,成员由省教育 厅基教处、师范处、财务处、民教处、督导室,省教科所、省电教中心负责人以及 十四个市(州)教育局负责人。省教育厅成立“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 训项目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执行办公室),执行办公室设在甘肃省教育科 学研究所。项目执行办公室在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和省项目管 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我省培训实施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协调多方力 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包括研究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组织新课程省级骨干培 训,组织培训者培训,加强与教育部相关部门和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的沟通、联 系。省教育厅成立巡视督查组,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巡视、指导与督查,对培训效 果进行评估。
(二)网络培训服务平台的主要职责。“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执行办公室(挂靠在中央电教馆)负
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工作。通过招标机 制遴选有关专门网培训机构提供远程培训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具体任务分配 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 术、体育学科;北京今日园丁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北京 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负责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学科。
网络平台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参预培训课程资源开辟和培训光盘制作,协助 专家团队进行教学,组织专家在线辅导、远程答疑,提供教务管理服务,制作操作 指南,配合培训者培训的实施,组织在线研讨和提供培训信息交流服务,提供技术 支持与咨询服务。
(三)各市(州)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解、细 化我省的'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针对培训工作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 案;组织开展市直高中的培训工作;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的准 备、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和省教育厅上报本辖区辅 导教师、班主任、联络员、参训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审核各县、区呈报的学员培 训成绩报表;为本辖区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并对本地区培训 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 求和本县(市区)学校、教师分布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县(市区)集中学习点(以 下称为“学习中心”);做好本县(市区)各“学习中心”班主任、指导教
师、计 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的遴选工作;及时向所在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本县 (市区)班主任、指导教师、联络员、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制定本县(市区)保 障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的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培训中浮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 主管部门汇报;做好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选派辅导教师的接待和在各学习中心的 分配工作;做好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教师参预培训的相关信息的采集、存档、上 报工作。
(五)普通高中的校长、“学习中心”配备的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是培训的具体 组织者、管理者、指导者,对顺利实施和完成本次远程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起 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校长的主要职教师培训方案责是:担任“学习中心”的主任,全面负责该中 心培训期间的组织和管理、协调工作;对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进 行监督,确保所有参加培训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 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预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催促,检查审核作业。辅 导教师的主要职责: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 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各地要选择富有经验和责任心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担任 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礼聘已进入实验省区的高中课改优秀教师承 担辅导工作。同时,要切实发挥教研部门的力量,要求各市(州)教研部门积极总 结和利用在“甘肃省基础教育网络教研教师教学远程研修”平台中开展的两次研修 经验,保证本次培训的顺利实施。
(六)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网络技术人员,其职责是:密切配合网络平台 服务单位开展工作,协助行政部门、班主任、辅导教师进行管理与辅导,解决学员 在注册及学习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做好本地的技术保障工作。
五、培训原则及方式
(一)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进入新课程的高
中一年级各学科教师进行系统的全员岗前培训,原则上各学科任教教师都必须接受 不低于 50 学时的系统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干上岗。
(二)组织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组班方式以县为单位,分学科组班 (网上虚拟班级)。每一个班不超过 100 人,设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各 1 名。各市 (州)、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组织学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学科 集中参训。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学习中心”,组织学 员集中培训。
各市(州)、县(市区)高中学科教研员、各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按相应学 科组班进行学习。
(三)学习方式:由市(州)、县(市区)集中安排学员在“学习中心”学 习。其学习形式主要包括:通过多媒体投影在线或者离线(dvd 光盘播放)集体收看 专家主讲的视频课程;辅导教师组织学员针对专家授课内容结合各自教学实践开展 网下的研讨和交流;学员个人借助可上网的计算机自学网上的拓展性课程资源和相 关学习资料,参预网上的案例研讨和专题讨论,提出问题或者咨询,接受专家的问题 解答和教学指导;按要求完成相关作业等。
(四)辅导方式: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答疑相结合。本地研讨应在班主 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在线交流应在本地研讨的基础上,在课程专家 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组织学员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讨论。针对各地学员学习研讨 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由课程专家集中答疑指导。
六、培训实施及流程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工作从 2022 年 6 月启动,分阶段、分学科 逐步推进。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 6 月 10 日前,各市(州)应负责将参加本次培训的不同学科的教师人 数(含高中学科教研员、各高中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学校多媒体教室、计算 机网络教室等设施设备的数量及技术状况以电子文本的形式上
报“甘肃省普通高中 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此外,各市(州)对各县(市区)学 校上报的上述信息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按照参训学员的数量和分布状况,设立和确 定“学习中心”。(注:“学习中心”在冠名时可以其所在学校为基础,冠以“xx 高级中学学习中心”、“xx 学校学习中心”等),确定学习中心负责人与技术保 障人员。指定“学习中心”所在学校的一位校长和两名副校长担任“学习中心”的 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培训期间该“学习中心”培训的具体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 6 月 11 日,省教育厅将通过视频会议方式,组织进行对管理者进行培 训,一是部署我省“国培计划 ――2022 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 目”工作;二是对各市(州)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学习中心”负责人、技术保障 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流程,各级培训管理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 6 月 20 日前,各市(州)按附件 2 的信息上报要求,完成统计参加培 训相关信息:
1、将各县(市区)应接受培训的教师按学科进行编班,原则上每一个学科为一 个班,并确定每一个培训班级培训期间所在的“学习中心”。对于学员人数超出 50 人以上的较大班级,可再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学习组,便于组织网下的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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