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简阳市纪委
关于2011年度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
述廉工作的报告
为进一步健全“三早”(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监督制约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20119月,简阳市建立了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制度。现将2011年度贯彻执行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制度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述廉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9号)第十六条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和2011225日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在资阳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上(资阳市委《内部通报》2011年第8期)指出:“推行县(市、区)委书记向纪委全会报告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制度”等要求,我们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于20119月在市委高度重视下建立该项制度,即《中共简阳市纪委关于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办字〔201187乌鸡的功效与作用号)。《办法》明确规定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述廉对象及方式、述廉内容、方法步骤、等次确定、结果运用等内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2011年度述廉情况
(一)述廉安排
20111019日,市纪委对2011年度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简纪发〔201133号),安排简城镇、石桥镇、东溪镇、新市镇、石盘镇、养马镇、贾家镇、三岔镇、新民乡、玉成乡、周家乡、福田乡等12个乡镇党委书记和市发改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教科局、市交通局等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口头述廉,其它乡镇党委书记、    乡镇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廉。口头述廉报告1115日前交市廉政办,市纪委在11月中下旬到12月底组织部分市纪委委员、党代表、特邀监察员和党风党纪监督员深入述廉对象所在单位调研,形成质询报告。书面述廉报告在12月底前报市廉政办。
(二)落实述廉
全市乡镇和部门“一把手”的述廉报告在12圆面积怎么算月底前按时交到市廉政办。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班子、干部年度考核,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于穿流不息12月底对各乡镇和市级部门进行了考核,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了述职述廉,并进行了廉政测评,综合得分纳入了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
2012爱吉他年32日,在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简城镇党委书记黄叶全、石桥镇党委书记施尚国、石盘镇党委书记李振华、养马镇党委书记钟兵、贾家镇党委书记付长荼、新民乡党委书记干玉昌、周家乡党委书记徐勇刚、福田乡党委书记陈飞等8名乡镇党委书记和市财政局局长安崇伟、市交通局局长刘德贵、市城管局局长蒋雄等3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口头述廉,27名市纪委委员对口头述廉和书面述廉的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廉政测评。由于职务变动及因事因病请假等原因,东溪镇党委书记、新市镇党委书记、三岔镇党委书记、市发改局局长、市教科局长等5名领导没有进行口头述廉,改为书面述廉。其余153名“一把手”书面述廉。
根据市委办字〔201187号文件有关测评优秀、良好等次的规定,12名口头述廉“一把手”中“优秀”9名:简城镇党委书记黄叶全、石桥镇党委书记施尚国、石盘镇党委书记李振华、养马镇党委书记钟兵、贾家镇党委书记付长荼、新民乡党委书记干玉昌、周家乡党委书记徐勇刚、福田乡党委书记陈飞、交通运输局局长刘德贵;“良好”3名:玉成乡党委书记王东方、城管执法局局长蒋雄、财政局局长安崇伟。书面述廉测评结果均为良好以上。
三、取得成绩和存在不足及下步措施
(一)取得成绩
1.“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我们通过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这个载体,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这个杠杆,进一步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路径,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内化为“一把手”的自觉行动。
烤五花肉的做法2.“一把手”个人廉洁从政表率带头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下级党政负责人在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市纪委全会上“晒廉洁”,并且接受市纪委委员测评,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让各
乡镇部门“一把手”更加注重自身形象,更加注重廉洁自律,最终达到督促“一把手”增强自身约束、廉洁从政的目的。
3.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出台后,资阳市纪委2011914日《反腐败专报》第9期专报了简阳工作方法,《资阳日报》在201118k红金917日二版头条刊发简阳建立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简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象,为2011年度接受资阳市委市政府考核取得好成绩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不足
1.没有对口头述廉对象进行质询。由于县乡换届等原因,市纪委没有组织到述廉对象所在乡镇、单位调研,没有座谈掌握述廉对象党风廉政准确情况,没有最终形成质询报告,也就没有在市纪委全会上对口头述廉对象进行质询,致使述廉效果有一定欠缺。
2.没有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效衔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是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党委政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最重要的考核指标。由于县级纪委全会一般在2-3月份,述廉结果不能与对乡镇、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
3.口头述廉对象不全面。去年口头述廉对象,全部是乡镇党委书记和市级部门“一把手”,乡镇长没有列进来。
(三)下步措施
今年是我市县乡换届之后的第一年,是扎实推进十四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宏伟目标的第一年,加大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各级党政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尤为重要,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把“一把手”教育监管工作抓得紧而又紧,以此助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增强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向市纪委全会述廉的认识。在市级领导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乡镇、部门“一把手”和全市纪检干部参加市纪委全会上公开“晒廉”,既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也突出了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