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通用6篇)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
不经意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首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的问题非常值得总结,自查报告也应跟上时间的脚步了。那么自查报告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1
我企业在20xx年期间,按月进行了个税申报,现对于xx地税的疑问进行自查。
1、根据xxx地税纳税评估分析得出,我企业2021年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不一致,差异xxx元,现经自查,有部份员工没有按照相关税法及法规进行申报,有漏报的现象存在。原因:
①因我企业会计人员调动,交接不清晰,加上新入职会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认识浅薄,有漏报人员的现象,漏报新入职员工及离职员工的工资薪金合计:xxx元。
②因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给我企业出20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时,错误的把部份成本记入了工资薪金所得,导致工资薪金的增加969342.02元。
2、除以上三个因素造成差异外,其余一切依照工资薪金所得
进行计税申报,并没有存在福利费的发放及其他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所得,同时,工资表上所列出的员工全属本企业员工,并无虚列印象。
3、我企业会计相关人员在账务上处理不到位,给xxx地税局带来困扰,以后会按排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会计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并要求事务所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的数据一定要按实申报,并准确、清晰的反映企业的所得,合法计税申报。我企业办税人员以后一定会谨遵相关法规,配合xxx地税的涉税事项办理,并定按其要求做好相关纳税申报的工作。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2
根据贵单位《税务通知书》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劳资、财务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分析与讨论,并专门召开会议,针对需要求整改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逐项研究,认真部署整改措施,严格自查自纠,强化督促整改。现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认识,端正态度,抓住整改关键环节
我们一致认为,《税务通知书》反馈的问题是中肯、务实的,对我们队伍建设和有关业务工作是一个很好的促进,一定要虚心、诚心、真心实意地接受批评建议,认真加强整改。一是要强调整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同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要认真分解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加大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纳
税工作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交纳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们的纳税工作合理、稳步推进。
二、针对问题,严格措施,有关问题逐项落实
这次整改工作,我们加大整改力度,把《税务通知书》的有关要求逐项列出整改措施,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认真解决。
责成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期限,及时补缴个人所得税款xxxx元;
恳请充分考虑xx工作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特殊性,不再补缴xx年度个人所得税。
xxxx年,正我们的xx工作异常繁重。全体人员放弃休假,加班加点,连续超负荷工作,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努力。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我们为他们发放了误餐补贴和补助。此前,在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系统使用之前,由于工作人员对税法学习、理解、把握不够全面,业务不够熟练,存在计算个税难特别是介于税率临界点上把握不准的问题,存在着不够起征点或高于起征点都按一个税率计算的问题,但对数额较大、重点纳税人员,我们严格把握标准,按税法规定按章纳税,对按可以免征个税的误餐补贴也扣缴了个税。
鉴于此,我们认为:尽管在个税扣缴上存在部分人员计算不准确的情况,但总体说来,xxxx年我单位上缴个税总额并不少,建议不再补缴。
三、加强教育引导,建立合法缴税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引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干部特别是劳资、财务、税管干部对合法缴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特别是继续加强对有关错误思想的整治,做到常抓不懈。
二是加强税法学习,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针对这次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税法等有关法律的学习,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公安民警队伍和税务缴纳管理干部队伍。
感谢税务部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批评指导,我们将以次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缴纳工作,并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3
1、企业基本情况自查报告格式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度预缴纳税申
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
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2、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不征税收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