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胶囊事件》案例分析报告
一、“毒胶囊事件”的概述
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本期节目《胶囊里的秘密》,曝光河北一些企业,永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药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由于皮革在工业加工时,要使用含铬的鞣制剂,因此这样制成的胶囊,往往重金属铬超标。经检测,修正药业等9家药厂13个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通知的13种胶囊药品是:脑康泰胶囊、愈伤灵胶囊、盆炎净胶囊。苍耳子鼻炎胶囊、通便灵胶囊、人工牛黄硝锉胶囊、阿莫西林胶囊、诺氟沙星胶囊、羚羊感冒胶囊、抗病毒胶囊、清热通淋胶囊、胃康林胶囊、炎立消胶囊。目前国家有关机关已经严肃地办理了这起严重的药品安全事件······
毒胶囊事件的反响:几年前就有专家披露用蓝矾皮生产的工业明胶被无良商家用来做药用胶囊,可见毒胶囊的存在不是什么新鲜事。
毒胶囊近年来社会反响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不少都是媒体曝光后有关部门才出面进行查处的,可见地方监管部门的失职。
截至17日,河北省阜城县公安机关已抓获涉嫌生产假冒产品的学洋明胶蛋白厂的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刑事拘留7名,1人因哺乳期取保候审;公安,质监等部门共查封这家企业的产品200余吨。
二、事件原因分析
(一)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责任,追求利益最大化
毒胶囊的问题属于道德问题,是部分医药企业和胶囊生产企业相互勾结,为了谋求利益不顾消费者人身安全,丧失道德底线的丑闻。原料供应企业明知道自己是用工业废料生产的“工业明胶”,却强迫胶囊生产企业同自己签订“食用明胶”供货合同以推脱责任,而胶囊生产企业为了图便宜居然毫无异议,甚至是药品生产企业明知这种胶囊危及患者身体健康却也投入药品生产使用,明胶厂、胶囊厂、药厂都了解“毒胶囊”来龙去脉,都丧失了企业的道德底线,置企业的社会责任于不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毒胶囊之所以能一路绿灯从生产企业再到流通环节,监管部门难辞其咎,难逃其责。毒胶囊
事件不是个人的失职,而是监管部门的缺位,监管乏力已成为威胁药品安全的一个严重问题。毒胶囊事件的发生看似突然,但对从业者和药监部门来说,胶囊铬超标并非一个突发事件,而是一个长期存在,甚至早已为他们知晓的问题。但是,出于地方利益(税收、当地人员的就业等)、行业利益,或者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它们或是对此“充耳不闻”,或是“点到为止”,没有进行有效打击,导致违法企业肆无忌惮。
(三)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实施不普及
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在最容易发生问题的药品流通环节,即过程监管方面异常薄弱,甚至可以说存在真空地带。造成毒胶囊事件的原因还有药品生产企业违法成本过低。长期以来由于我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够严格导致药品生产的违法成本低而守法成本高,《药品管理法》第52条规定直接接触药品的表面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但是却没有规定违反这一条的惩罚,所以其实就是一个纸老虎。一些不法厂家利用这方面漏洞,知法犯法,用工业原料生产空心胶囊,从中牟取高额利润,置人民生命安全于不顾。
三、事件造成的影响
(一)企业:短期获利,长期有损企业形象
毒胶囊事件的出现源于巨大的利益诱惑。从短期看,涉事企业虽然从中获取了高额利润企业,但从长远看有损企业形象。以修正药业为例,修正药业一直标榜着做“良心药,放心药”,但是却被查出毒胶囊,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严重破坏了企业一直以来在人们心中的良好形象,事后被网友誉为“修正药,黑心药,坑爹药,专注皮鞋30年”。虽然企业在事后向社会公开道歉并且回了问题胶囊但对一个本着做良心药放心药的著名企业来说,此次事件对企业的形象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
(二)政府:政府信誉受损,人民不信任
毒胶囊被曝光,我们又看到了媒体曝光发挥了巨大的监督作用。近年来曝光的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遵循着媒体曝光、政府出手、企业被查处的标准程序。十三家的毒胶囊,居然一家都没有被专管药监的政府部门发现,却是由媒体揭发的,对于这样的结果,不得不让人们质疑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和办事能力,政府部门的声誉受损。
(三)消费者: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生命健康受到威胁
毒胶囊事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毒胶囊事件侵
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以及知情权。这次事件也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问题胶囊事件曝光后,有患者自行打开胶囊只服用药粉,有的甚至拒绝胶囊药,可见此次事件对消费者造成的恐慌之大。
四.解决措施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惩罚力度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较多,食品加工企业的进入门槛较低,食品的质量标准不统一,这种多重监管导致责任不清,最后成了无人监管。所以我国应该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政府部门应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填补法律规定方面的漏洞并成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另外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特别是政府机构。同时政府应加大惩罚力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的肇事企业,提高企业的风险成本,追究其法律责任,在社会上起一个震慑的作用。此外,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加强对食品安全信用的教育和宣传。
(二)政府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树立和践行政府监管责任美德
药监部门应严格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违法必究,决不能不作为或有所偏袒。强化政府部门对人们生命安全负责的意识,树立执法理念,履行好政府的道德责任,为全社会树立一个好的道德典范,推动社会整体道德的发展和完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加强企业的伦理道德建设,重建企业伦理文化
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只有认清自己的社会责任,才会使企业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所以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充分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企业在谋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必须兼顾社会利益。一个企业绝对不能仅仅以赚钱为唯一目标,还应服务社会,创造文化,提供就业机会,捐款资助贫困地区等。因此企业要健康发展,必须严守自己的社会责任,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生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获得长远发展。此外,企业的价值观是企业精神文化的核心,对整个社会的建设具有指导意义,推动整个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四)媒体和大众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近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三鹿奶粉”、“毒豆芽”、“染馒头”等都是由媒体揭露出来的。为了我们今后能买到放心的产品,媒体应该加大对食品药品等产品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消费者也应增强自身的鉴别能力,不要只相信品牌,另外一旦出现侵犯人身安全的行为,不能漠视,应该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在当今社会,没有人能独立于其他人而存在,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社会道德和义务的承担。因此面对危害公众安全与健康的行业潜规则,绝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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