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赏析
“爱国”——是《故都的秋》的主旋律。《故都的秋》蕴含深沉的故都之恋、故国之爱,唤起人们对美的追求,对祖国的热爱。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革命烈士郁达夫的散文名篇《故都的秋》将悲秋与颂秋结合起来,秋中有情的眷恋,情中有秋的落寞——这情是故乡情、爱国情;这落寞之秋是作者当时心境的写照,是对国运衰微的喟叹。
作为写景抒情的散文,其主体部分是摹绘故都的秋景。文章采用“横式结构”,从故都“秋晨之景”、“秋槐之景”、“秋蝉之景”、“秋雨之景”、“秋果之景”五个方面,紧扣“故都”和“秋”两个词语,表现了“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摹绘”,作为一种修辞手法, 是指“采用语言形式把事物的外在形貌特征(包括声音、彩、气味等)生动形象地形容出来的一种修辞方式”。
在《故都的秋》中,郁达夫起句即以“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奠定文章的情感基调,接着以江南的秋作比较,指出江南的秋“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风而少雨”,“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 因此,“秋的味, 秋的,秋的意境与姿态”,只有北方才“看得饱,尝得透,赏玩得十足”。这就是对比。
“对比”,作为一种修辞手法,是指“两种事物之间或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之间相互比较的一种修辞方式”。文章就是通过这种对比,把作者对“秋的认识”“秋的情感”烘托得“饱”“透”“十足”,所以,这种对比烘托就成为了作者表达更深情感的一种手段。
更为注意的是, 作者为了把这种情感烘托、铺垫得更为深沉,郁达夫在首尾两处进行照应,这一反复,情感表达就更为浓烈。尤其是南国的秋,“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的味,秋的,秋的意境与姿态”真是相去甚远,这种北国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更为显著。通过这一对比, 全文的情感就显得“更上一层楼”。
创作背景:
1926年6月,郁达夫之子龙儿在北京病逝,此外故都北平,在19世纪末卷起的历史风云中却越来越显得衰老颓败,小家与大国,两层感情的潮水浸过心灵的堤岸,留下的都是悲伤的印记。由于国民党的威胁等原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到杭州。1934年7月,郁达夫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今北京)。
《故都的秋》创作于1934 年8 月17 日。当时,郁达夫到达北京仅仅只有四天的时间。郁达夫本身是浙江人,在到达北平之后,对于故乡有着深深的眷恋。在作者的心理,对于秋天悲凉的感受实质上是对人生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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