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素称“礼仪之邦”之称,“礼”在传统社会无时不在,出行有礼,坐卧有礼,宴饮有礼,婚丧有礼,寿诞有礼,祭祀有礼,征战有礼等等。这里的“礼”包含了传统礼制的精神原则与传统礼仪行为两大部分,礼义是礼制的精神核心,礼仪制度是礼义精神的外在表现,二者关系密切。下面呢我来给大家简单的介绍几种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礼仪
行走之礼——在行走过程中同样注意人际关系的处理,因此有行走的礼节。古代常行“趋礼”,即地位低的人在地位高的人面前走过时,一定要低头弯腰,以小步快走的方式对尊者表示礼敬,这就是“趋礼”。传统行走礼仪中,还有“行不中道,立不中门”的原则,即走路不可走在路中间,应该靠边行走;站立不可站在门中间。这样既表示对尊者的礼敬,又可避让行人。
见面之礼——人们日常见面既要态度热情,也要彬彬有礼。如何与不同身份的人相见,都有一定的规矩。比如一般性的打招呼,在传统上行拱手礼。拱手礼是最普通的见面礼仪,方式是双手合抱(一般是右手握拳在内,左手加于右手之上)举至胸前,立而不俯,表示一般性的客套。如果到人家做客,在进门与落座时,主客相互客气行礼谦让,这时行的是作揖之礼,称为“揖让”。作揖同样是两手抱拳,拱起再按下去,同时低头,上身略向前屈。作揖礼
在日常生活中为常见礼仪,除了上述社交场合外,向人致谢、祝贺、道歉及托人办事等也常行作揖礼。身份高的人对身份低人的回礼也常行作揖礼。传统社会对至尊者还有跪拜礼,即双膝着地,头手有节奏触地叩拜,即所谓叩首。现今跪拜礼只在偏远乡村的拜年活动能够见到,一般不再施行。在当今社会人们相见,一般习用西方社会传入的握手礼。
入坐之礼——传统社会礼仪秩序井然,坐席亦有主次尊卑之分,尊者上坐,卑者末坐。何种身份坐何位置都有一定之规,如果盲目坐错席位,不仅主人不爽,自己事后也会为失礼之事追悔莫及。如果自己不能把握坐何种席次,最好的办法是听从主人安排。室内座次以东向为尊,即贵客坐西席上,主人一般在东席上作陪。年长者可安排在南向的位置,即北席。的晚辈一般在北向的位置,即南席。入坐的规矩是,饮食时人体尽量靠近食案,非饮食时,身体尽量靠后,所谓“虚坐尽后”。有贵客光临,应该立刻起身致意。
饮食之礼——饮食礼仪在中国文化中占有极重要的位置,在先秦人们以“以飨燕之礼亲四方宾客”,后代聚餐会饮也常常是一幕幕礼仪活剧。迎宾的宴饮称为“接风”、“洗尘”,送客的宴席称为“饯行”。宴饮之礼无论迎送都离不开酒品,“无酒不成礼仪”。宴席上饮酒有许多礼节,客人需待主人举杯劝饮之后,方可饮用。所谓:“与人同饮,莫先起觞”。客人如果要
表达对主人的盛情款待的谢意,也可在宴饮的中间举杯向主人敬酒。在进食过程中,同样先有主人执筷劝食,客人方可动筷。所谓:“与人共食,慎莫先尝”。古代还有一列进食规则,如“当食不叹”、“共食不饱、共饭不泽手”、“毋投骨于狗”等,主客相互敬重,营造和谐进食、文明进食的良好氛围。
中国的传统礼仪不仅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交往的行为规范,它还蕴含着深刻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庸之道。手机屏保图片中庸之道,指不偏不倚,折中调和的处世态度。《论语·庸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中庸之道亦被古人称为中道或中和之道。
中庸之道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礼仪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如何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亲情关系、友情关系、爱情关系,以及上下级司的关系.同事间的关系,邻里间的关系,实在是一门大学问。所以中国古代强调待人要有“礼”。这种礼是指,人与人相处,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那就是既不能太过疏远,也不能太过亲密,更不能搞零距离。太过亲密是“过’,太过疏远是不及”,“过犹不及”,两者都不可取。强调在对待他人态度上的一种尊重。对待他人要不卑不亢,谦谦有礼。最终使目己达到中庸的状态,即自强与谦虚的和谐统一,亦即《易传》上所说的“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的和谐统一。
中庸之道不仅仅体现在人际交往的礼仪之中,也体现在生活中最重要的丧葬与嫁娶两件大事的礼仪上。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丧祭之礼作为生者对死者寄托哀思的礼仪,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既要充分地寄托哀思,又不能伤及生者的身体,这就需要对丧祭时间的长短及表达方式,都要把握一个合适的度。而这也就是中庸之道在丧祭之礼中的运用了。
先说丧礼。《礼记·杂记下》:“子贡问丧,子日:'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称其情,戚容称其服。”’《礼记·丧服四制》亦云:“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这里,已为服丧者规定了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既要哀,又须“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而如何把握这其中的“度”呢?《礼记·丧服四制》明确提出: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子女为父母服三年之丧,既能充分地表达丧亲之痛,又不至于毁伤身体,这便是丧礼中的中庸之道。故孔子说:“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礼记·三年司》还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论述,并对三年之丧的具体时间也作了界定。所谓“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据《礼
先说丧礼。《礼记·杂记下》:“子贡问丧,子日:'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称其情,戚容称其服。”’《礼记·丧服四制》亦云:“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这里,已为服丧者规定了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既要哀,又须“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而如何把握这其中的“度”呢?《礼记·丧服四制》明确提出: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子女为父母服三年之丧,既能充分地表达丧亲之痛,又不至于毁伤身体,这便是丧礼中的中庸之道。故孔子说:“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礼记·三年司》还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论述,并对三年之丧的具体时间也作了界定。所谓“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据《礼
记集说》引石梁王氏日:“二十四月再期,其月余日不数,为二十五月。”这实际上也是在尽量缩短服丧的时间。而且,即使在二十五月期间,服丧者倘有疾病,也还是可以变通的。《礼记·杂记下》记孔子的话说:“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既要服丧,又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可“毁瘠为病”,这不能不说是中庸之道的双向调节机制在起作用。
再看祭礼。《礼记·祭统》云:“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又云:“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而所谓“时”,即是指祭祀的次数既不能“数”,也不能“疏”,应该恰到好处。正如《礼记·祭义》所说:“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而如何才能做到不烦、不忘呢?这又需要把握一个合适的“度”。古弋所制定的春、夏、秋、冬“四时之祭”(《礼记·祭统》,后世改为春节、清明、七月之望、十月之朔),便是既不“数”又不“疏”,完全合乎“中庸之道”的祭祀之礼。而这一礼仪之所以被延续了两干多年,不是没有道理的。
再看祭礼。《礼记·祭统》云:“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又云:“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而所谓“时”,即是指祭祀的次数既不能“数”,也不能“疏”,应该恰到好处。正如《礼记·祭义》所说:“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而如何才能做到不烦、不忘呢?这又需要把握一个合适的“度”。古弋所制定的春、夏、秋、冬“四时之祭”(《礼记·祭统》,后世改为春节、清明、七月之望、十月之朔),便是既不“数”又不“疏”,完全合乎“中庸之道”的祭祀之礼。而这一礼仪之所以被延续了两干多年,不是没有道理的。
公函的范文 东南亚旅游胜地>海参鸡蛋羹所谓有往即有生,有生必有娶。传统婚礼的每一个礼仪中都蕴含着中庸之道,首先,中国传统婚礼中的每一个环节,如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都贯穿了对女性的尊崇。纳彩即男方派媒人向女方表达求婚之意,问名即女方接受男方的礼物后再由男方
去请问女方的姓名及生辰,纳吉即男方卜得吉兆后复派使者往告女方,纳征即男方派人送彩礼至女方以表示婚姻的成立,请期即男方择定婚期后备礼向女方征求意见,亲迎即结婚之日由男方亲自带人备礼至女方迎亲。在这些礼仪环节中,男性与男方往往表现得十分周至、旦下,而女性与女方则高高在上,被尊崇着。这种对女子的可谓绝无仅有的礼遇,实际是对男权社会中男尊女卑思潮的一种纠偏,亦即中庸之道对两性关系的双向调节。
其次,在婚礼时间的选定上,也体现出“阳下阴”的尊坤意识。黄昏为阴阳相交之时,婚姻为男女结合之礼。“阳下阴”即男下女。故古代规定于“阳下阴”的黄昏之时举行婚礼,除了有对青年男女黄昏时分相亲相爱的制度上的匿定外,实寓有“男下女”的含义。
最后,古代婚姻对彩礼的规定,也体现出中庸之道“过犹不及”的内涵。彩礼是婚姻的见证,不能没有;但过重的彩礼则不但会加重男方的负担,还会伤及婚姻本身,既不能“过”,又不能“不及”,那么究竟应该以多少为宜呢?《周礼·地官·媒氏》规定:“凡嫁子娶妻,八币纯帛无过五两。”古者布帛二丈为一端,二端为匹,匹亦称两。故所谓五两,即五匹(周代一匹约当今之砀山梨9.2米)。这是朝廷规定的最高限额。至于“六礼”中男方每次所持礼物,则多为雁。可见,古人对彩礼的选择,既考虑到一定的实用价值(如有限的布帛),又注重其象征意义(如雁、俪皮),二者兼顾,可谓深得中庸之道合理、合情、和谐之旨。
其次,在婚礼时间的选定上,也体现出“阳下阴”的尊坤意识。黄昏为阴阳相交之时,婚姻为男女结合之礼。“阳下阴”即男下女。故古代规定于“阳下阴”的黄昏之时举行婚礼,除了有对青年男女黄昏时分相亲相爱的制度上的匿定外,实寓有“男下女”的含义。
最后,古代婚姻对彩礼的规定,也体现出中庸之道“过犹不及”的内涵。彩礼是婚姻的见证,不能没有;但过重的彩礼则不但会加重男方的负担,还会伤及婚姻本身,既不能“过”,又不能“不及”,那么究竟应该以多少为宜呢?《周礼·地官·媒氏》规定:“凡嫁子娶妻,八币纯帛无过五两。”古者布帛二丈为一端,二端为匹,匹亦称两。故所谓五两,即五匹(周代一匹约当今之砀山梨9.2米)。这是朝廷规定的最高限额。至于“六礼”中男方每次所持礼物,则多为雁。可见,古人对彩礼的选择,既考虑到一定的实用价值(如有限的布帛),又注重其象征意义(如雁、俪皮),二者兼顾,可谓深得中庸之道合理、合情、和谐之旨。
环保家具中国人的礼制精神是亲亲爱人,礼仪原则是中庸之道。在与人交往时要放低姿态,谦恭待人、尊重他人,以赢得他人的尊重。如果地位高的人屈尊结交比他地位低的人会得到很好的社会效果,“若要好,大敬小”。并且敬人不仅是礼貌的姿态,或仅为礼仪性的表示,而是要有发自内心的对他人的尊重。如果没有发自内心的恭敬,礼节就成为了虚套,这就不符合传统的礼义标准。传统礼俗中诚敬谦让,和众修身的礼义原则在当代社会仍然值得提倡。当然现在我们对传统礼俗的继承是一个复杂问题,需认真辨析,择善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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