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南海航运有限公司
定期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运行情况,协调和处理船舶营运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员工,公司下属各个船舶班组成员。
1.3 要求
各部门都要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按“一岗一责”的原则,各部门及船舶细化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  会议职责
2.1 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贯彻省、市、区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2 汇报各部门及船舶的安全生产情况。
2.3 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4 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应对措施
第三章  工作程序
3.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3.1.1出席人员、时间、地点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两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办公室召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委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3.1.2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2)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
(3)研究近期发现的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解决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
(4)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3.1.3会议记录
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公司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3.2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3.2.1出息人员、时间、地点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安全生产部门召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安全监督员、技术人员和船舶船长、轮机长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3.2.2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
(2)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3)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作出处理和决定;
(4)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事迹;
(5)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3.2.3会议记录
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安全生产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3.3 船舶安全检查会议
3.3.1人员、时间、地点
分管安全的副总应不定期带队进行上船检查,并主持召开船舶安全检查会议。由所检查船舶全体船员参加,时间、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3.3.2会议主要内容:
(1)讨论本船舶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
(2)检查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3)提出船舶在安全生产上的存在的一些问题,讨论整改方案;
(4)传达阶段性安全信息及相关政策、法规。
3.3.3会议记录
船舶安全监督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安全生产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3.4 船舶内部学习、安全会议
3.4.1由各船船长负责召开,全体船员参加。
3.4.2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2)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分析船舶安全工作;
(3)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
(4)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并结合本船、各季节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及排除等。
3.5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影响航行安全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会议。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第四章  会议相关要求
4.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均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