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1、组织制定本单位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柄监督付诸实施。
  2、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保卫、法制等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3、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4、油库安委会成员执行安全值日制,检查防火责任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并认真记录备查。
  5、按期组织防火安全对库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火灾隐患登记立案定人、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并组织验收上报整改情况。
  6、组织对新职工、外包工、民工进行严格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对要害部位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
  7、对已发生的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弄清原因,明确性质,并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逐级上报。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安全生产信息,贯彻各项安全决议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各级安全例会的内容、时间、范围及贯彻会议决议的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第四条安全例会是指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为专门研究安全生产管理和与安全有关的专项工作而定期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办公室)负责召集,做好会议各项准备,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第七条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例会由同级安全部门或安全员在同级领导安排下组织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八条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生产调度部门负责调度会有关安全内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条公司经理办公会、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办公会在研究安全工作时,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安全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办公室负责记录,并会同安全部门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安全会议的内容
  (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重点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并做出决议;审定重要安全规章制度;
审定关系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和活动方案;分析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听取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单位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时,主要听取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工作汇报,并对需经办公会研究处理的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三)公司、子公司安全干部例会重点落实同级安委会和行政例会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研究处理日常安全管理的业务工作。
  (四)厂级、作业区安全例会应结合实际重点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五)班组安全例会应传达上级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研究、总结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强调班组成员尽职尽责,采取预防事故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安全会议召开的时间规定
  (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时间定于每月上旬,子公司和厂级安委会在公司会议之后召开。
  (二)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于同级安委会之后召开。
  (三)作业区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二次,时间分别定于月初和月中;
  (四)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不包括每天的班前会)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五)各级安全生产调度会,应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要求同时调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会议参加的范围
  (一)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委员会会议由同级安委会成员和会议研究议题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参加;
  (二)公司、子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分别由下一级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三)厂级安全例会由各作业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四)作业区安全例会由各班组长参加,必要时扩大到班组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