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与国家主权原则
关键词:国际关系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国家主权
马车夫 研究国际关系,不仅需要对现实有敏锐的观察能力,更需要对历史有个清楚的了解。从近现代国际关系史来看,曾先后出现过四个体系,即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维也纳体系、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和雅尔塔体系。也有一说为五个体系,即在维也纳体系与凡尔赛—华盛顿体系之间存在过俾斯麦大陆同盟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从17世纪形成到18世纪解散,维持了约一个半世纪,对国际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将对此进行一个粗略的探讨。
一、有关概念
“国际关系”、“国际关系体系”是两个在国际关系学或国际政治学中广泛被使用的概念。为了便于后面内容的阐述,有必要对它们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
“国际关系”相对于“国内关系”而言,是指人们超越国家界限建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⑴只要世界上出现了不同的国家,国家间发生了某种交往,就会形成某种国际关系。“国际关系体系”指的是,各种国际行为体之间(主要是国家)的各种形式的关系(主要是政治关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的统一体。⑵统一体具有不可分割性,有其整体的结构与功能,有其总体运动、发展规律。⑶有“国际关系”的存在并不一定能够构成“国际关系体系”。由于产生力水平低下,国际自给自足、闭关自守,加上交通和通讯手段落后,早期的国际关系处于一个极不发达的状态。国际关系呈现出偶然性、松散性、有限性,世界各国、各地区处于相对隔离、孤立的状态。可以说,早期的社会不存在着国际关系体系(东亚封贡体系是个例外)。
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催生了现代国家与现代国际关系。新的生产方式和强大的生产力,开始冲破旧世界的樊篱,推动人类社会日益走向一个紧密的整体,由此出现了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有学者认为“国际关系体系”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国际分工体系的完成、世界市场的出现、世界货币体系和世界殖民体系的建立”作为标志,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一是19世纪末到1917年,单一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时期;二是1917年——1945年,两种政治经济体系并存斗争时期;三是二战后到90年代初,两大社会体系、三类国家、多种类型的经济制度在同一个统一的世界体系中并存、竞争、共处的时期;四是冷战结束后,新的国
际关系体系处于形成当中。⑷这种理解把“国际关系体系”固定在“全球层次”进行研究。其实“国际关系体系”概念中的“统一、整体”强调的是行为体之间关系的紧密性,并不是指体系覆盖行为体的全面性。所以,“国际关系体系”是有不同层次的,从双边、多边、亚地区、地区直至全球水平。国际关系体系不等于全球(世界)体系,它是随着现代国家的出现、国家间关系的日趋密切而形成,并且随着国家间关系的变化产生了不同的体系,经历了一个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的过程。
二、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及其影响
现代国际关系是以结束“三十年战争”的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为初端,由此形成了第一个国际关系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欧洲“三十年战争”发生于1618年——1648年,是欧洲从封建时代跨进资本主义时代、中世纪国际关系转向现代国际关系关键时期爆发的大规模的国际战争。⑸战争爆发的根本原因在于西欧的生产方式开始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度,罗马教廷和神圣罗马帝国结合的神权政治已不适应时代的发展。这种趋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16世纪开始的宗教改革此时已开花结果,新交势力在欧洲已能够于罗马教廷分庭抗礼。二是国家至上观念根据欧洲逐渐形
成的民族国家的需要而应运而声。三是近代国际法开始出现。第一部有完整体系的国际法著作,即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于1625年出版,从法理上论证了主权国家存在的合法性。
战争可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德意志帝国的内部“新教同盟”与“天主教同盟”的内战。帝国的腐朽使周边国家纷纷插足德意志帝国的事务,企图从中捞到好处。第二和第三阶段表现为帝国与某个国家的冲突,前面为丹麦,后面为瑞典。第四阶段则进一步扩大为国际战争,西欧主要国家都陷入其中:丹麦、瑞典、法国站在了“新教同盟”一边,并得到了荷兰、英国、俄国的支持;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西班牙则站在了另一边,并得到了罗马教皇和波兰的支持。如果第一阶段还有浓厚的宗教彩的话,那么从第二阶段起宗教彩就日益淡化,当发展到信仰天主教的法国与信仰新教的瑞典结盟来进攻信仰天主教的帝国时,可以说宗教已完全失去了影响战争的意义,而对利益的争夺和称霸欧洲则成为了矛盾的焦点。交战双方损失惨重,法国和瑞典取得了优势,双方于1648年10月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定了欧洲大陆各国的国界,法国和瑞典获得了相应的领土,德意志境内的几个大诸侯都扩大了领地,各诸侯在其领地内享有内政、外交的自主权。荷兰和瑞
士的独立地位获得了承认,葡萄牙获得了独立。基督教从此一分为三,天主教一统西欧的局面被打破了,加尔文教于路德教取得了同天主教平等的地位和权利。邦国可以自行决定本邦的宗教信仰并不允许歧视迫害不同信仰者。⑸
威斯特伐利亚和会及其和约塑造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在欧洲大陆确立了一个相对均衡的多极格局,它对国际关系的全球化进程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第一,体系确立了民族国家在现代国际关系中行为主体的地位,在实践上肯定了国家主权原则,从而使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成为了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民族国家体制成为了现代国际关系活动的坚实基础。中世纪的以罗马教皇为中心的神权政治体制,让位于由主权平等和独立的民族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
第二,体系是国际法产生的重要标志。上述国际关系准则构成了国际法的主要原则。和会开创了以国际会议形式解决国际争端和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创立了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规定对违约国可以实行集体制裁。因此,《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被视为具有现代意义的第一个国际条约。
第三,和约缔结后各国逐渐派遣了常驻使节,使各国有了正式的邦交。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维持了约一个半世纪,拿破仑战争彻底打破了体系所建立的欧洲国际格局。但该体系所确立的建立在主权、平等和领土完整基础上的基本原则一直是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之后所出现的各类和约与条约、国际关系体系的基本原则都没有超出国家主权和平等的范围。
三、对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再思考
随着冷战的结束,随着国家间关系的发展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加快,“基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解读已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⑹主权国家的地位受到威胁,非国家行为体数量上的增多和功能上的增强,发挥着日益重大的不可忽视的作用。国家主权受到挑战——要求取消国家主权和超越国家机构,用国际法和共同规则来调整国际社会内部的关系,以实现世界社会作为目标。事实上,一定程度的有型主权和无形主权的超越已经在国际关系中有明显的表现。前者如欧盟成员国在追求邦联主义和自由贸易主义相结合目标的过程中,对于经济主权方面的某些转移让渡;后者如国际间资本的大量流动,使几乎所有的国家的货币政策不在可能有百分百的自主性。
虽然如此,但主权国家依然是国际关系的基本行为体,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起着领导作
用的行为体,对非国家行为体起着重大的制约作用。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全球化早在古代就开始了,是一个缓慢和复杂的过程,只不过在最近的20年里发展迅速。在这个过程中,夹杂着西方国家之间的矛盾、西方国家与其他国家的矛盾以及其他国家之间的矛盾,国际关系从来没有一体化过。为了捍卫国家利益,就必须把主权和平等作为国际关系的准则。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一些国际性的问题,如能源问题、环保问题、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也带有明显的国家斗争的性质。如中日对于俄罗斯输油管道之争;又如美国不愿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不愿承担相应的环保义务;而国际恐怖主义的主要根源在于贫困和帝国主义对不发达国家人民的压迫和剥削、对于别国主权肆意践踏。
既然民族国家仍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那么国家主权和平等这一原则不仅不能否认,而且有必要继续坚持。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尊重各国国家主权;主权国家无论大小,在国际事务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这就是历史留给今人的财富。
⑴张季良《国际关系学概论》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 ⑵张季良《国际关系学概论》
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 ⑶俞正梁《当代国际关系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⑷宋新宇,陈岳《国际政治学概论》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⑸俞正梁《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版 ⑹《国际条约集》(1648——1871)世界知识出版社1984年版 ⑺刘德斌《世界历史的视野与国际关系研究的重建——来自巴里•布赞的挑战》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4期
二、维 也 纳 体 系 下 的 欧 洲
(一)、维也纳体系的基本 内容
维也纳会议期间所达成的一系列宣言决议加上会前与会后达成的一些相关条约协议,就构成一个对欧洲 影响 达半个多世纪的完整的国际关系体系-维也纳体系。这一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文件:1814年3月的《肖蒙条约》,1814年5月的《第一次巴黎和约》,1815年6月的《最后议定书》,1815年9月的《神圣同盟条约》,1815年11月《第二次巴黎和约》和《四国同盟条约》。维也纳会议和最后议定书所确立的一系列原则,加上之后的《四国同盟条约》在军事上的保证,就构成了“国际关系原则+保障机制=新的国际关系体系”的典型的完整模式。维也纳体系不仅仅是一种体系和格局,而且还是一种初级形态的国际秩序,也是当时
欧洲 政治 家们尝试建立某种国际新秩序的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从指导国际关系的原则来看,确立了“正统”和“补偿”原则;2、从保障这些原则实施的机制来看,建立了“神圣同盟”和“四国同盟”,以及1818年9月的亚琛会议中法国的加入形成“五国同盟”,欧洲协调得到加强,定期举行国际会议,商讨有关共同利益 问题 的磋商机制;3、从力量框架上看,形成了五国共同支配欧洲的国际关系”。 <10>
(二) 、梅特涅与维也纳体系
由于梅特涅在维也纳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一直扮演了积极的角,比如,维也纳会议的许多决定都是在梅特涅书房里经过讨价还价达成的,有人说这次会议是“梅特涅书房里的交易”,这样在维也纳体系确立后的十几年里,维也纳体系以及欧洲国际秩序都深深的打上了梅特涅的烙印。我们知道,维也纳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维持欧洲大国均势和平亦欧洲的领土现状;二是保卫欧洲正统秩序。这些都和奥地利的政治追求非常的符合,所以在维也纳体系的运转过程中,梅特涅非常卖力,实际上主导了维也纳体系的运转,梅特涅本人也被戏称为“欧洲的马车夫”。 <11>在维也纳体系运转的初期,法国与盟国的关系和法国在欧洲及世界的国际政治地位问题是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为此,由梅特涅倡议,盟国各大国与法国在1818年9
月召开了亚琛会议,奥、英、普、俄很快就关于从法撤军和法国赔款问题达成了一致,可以说是对法国的一次彻底清算。11月,四大国又邀请法参加以后的大国国际会议。这样,法国彻底摆脱了战败国的阴影,几乎取得了同四大国一样的国际政治地位并和四大国一起共同主宰欧洲的一切事务。在维也纳体系正统主义原则下,意大利的那不勒斯也恢复了封建正统的统治,但是好景不长,1820年王国爆发了人民起义,梅特涅认为革命的扩散很可能威胁到奥属意大利地区的稳定,他又积极运作和协调各大国的关系,以便干涉和镇压意大利地区的革命运动。在这一问题上,英国与俄奥普之间的裂痕逐渐扩大并日益表露出来。在此后调停和镇压西班牙内乱时,英与奥普俄法的分歧完全暴露出来,欧洲各大国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外交角斗。但是在欧洲国家革命运动面前,镇压和绞杀革命各大国又是出奇的一致,在这一过程中,梅特涅起到了协调者和组织者的作用。
(三) 、欧洲民族主义运动对维也纳体系的冲击
19世纪30年代初,处于低潮的欧洲民族民主革命重新高涨。在1830年7月法国爆发了七月革命,复辟的波旁王朝再次被推翻。这严重违背了维也纳体系对法国政治秩序的安排,然而各大国由于矛盾分歧严重,对法国新政权的反应不一,已根本不可能组织起一致的对法干涉行
动,表明了对法一致的维也纳体系开始坍塌。仅仅一个月之后,在法国七月革命的影响下,比利时也发生了起义,并宣布独立。比利时人的举动也是和维也纳体系领土均势安排严重不符,同样是对维也纳体系的破坏。正如荷兰国王所说的那样:“问题不只涉及我的领地,而是涉及整个欧洲体系”。 <12>在法国和比利时革命的鼓舞下。欧洲各国的民族民主运动呈现出“多米诺骨牌”效应:9月德意志诸邦发生起义、11月波兰人民发动起义、1831年意大利再次发生起义。一系列的起义、和革命,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把维也纳体系所确立的“现状”冲击得七零八落,由于这些运动牵涉到法、普、奥、俄本身,再加上他们与英之间复杂的矛盾,欧洲大国协调彻底失灵。正是在这些革命(成功的与未成功的)冲击下,维也纳体系的危机进一步加深,已成摇摇欲坠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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