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历史过程是客观规律性与主体选择性的统一
作者:邱启光
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3年第13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即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提出了从人类生存前提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出发,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肯定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循着一定的规律进行,又承认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体选择性,肯定作为主体的人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的能动性和选择性,肯定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具有在一定历史可能性空间的选择自由。
        关键词 历史决定论 客观规律性 主体选择
        中图分类号:B02 文献标识码:A
        1社会历史决定论的科学内涵及完备性
        马克思突破了唯心史观主观的臆造的虚幻或抽象的事物来解释社会历史的发展变迁和旧唯物主义否认社会历史中人的主体选择性和主观能动性的缺陷,创立了唯物史观。以往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些相互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
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的产物;因而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的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由法的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它的观念形式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这样,唯心主义从它最后的避难所即历史领域中被驱逐出去了,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被提出来了,用人们的存在说明他们的意识,而不是像以往那样用人们的意识说明他们的存在这样一条道路已经到了。马克思把唯物史观运用到社会历史中,创立了科学的决定论。在承认社会规律的基础上,对这些规律加以辩证的理解,充分考虑到社会历史的复杂性和社会历史规律的特殊性。
        2 社会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性与主体选择性统一的理论依据
        2.1社会历史进程的客观规律性和主体选择性内在统一于物质生产实践
        马克思指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是一个有规律的发展过程,它是以人类的物质生活实践为基础,内在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中。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创造了自己的历史,社会发展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中展开的过程。物质生产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推动者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
        在承认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在尊重历史的规律和进程的基础上,人们选择一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选择一定的社会形态,通过实践能动的认识和改造世界。马克思把在人们物质资料生产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存在与发展的基本规律,这一历史规律是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出现的,并贯穿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始终,而且,这一历史规律是以人类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实实在在的规律,因此,那些抛开人类的物质资料生产实践来谈社会历史规律是根本不现实的,在人类社会历史领域根本不存在脱离物质资料生产实践的抽象的历史规律。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2.2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是一个合规律和合目的性相统一的过程
        2.2.1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
        历史运动归根到底是有经济力量所支配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它决定着社会历史的基本方向。但是决不能由此而否认人的意志和人的自觉的活动在历史运动中的作用。为此,恩格斯提出了历史合力论的命题,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
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成一个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由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恩格斯这段论述说明,作为构成历史运动的总合力是无数力量的合力。这个总合力不仅是指无数单个人的意志的力量的总合,而且也包括决定它的各种客观的经济的、社会的各种物质因素力量的总合。历史唯物主义承认个人在创造历史方面的作用,承认历史发展过程中个人意志的作用,但这并不否认对历史发展起决定作用的最终力量是社会经济的力量,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2.2.2社会历史形态更替客观性与人们的主体选择性
        生产力是内容,生产关系是形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引起社会结构、社会制度乃至社会意识形态变革的最终原因。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就是一个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两种矛盾运动中,由低级向高级不断演进、依此更替的社会发展过程。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的过程和规律是客观的,其发展的基本规律是确定不移的,社会形态更替归根结底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规律的客观性并不否认人们对历史活动的能动
性,并不排斥人们在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于某种社会形态的历史选择性。人们对于社会形态的历史选择,取决于人民众的根本利益,根本意愿以及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握和顺应程度。列宁指出:人民众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像在革命时期这样以新的社会制度的积极创造者的身份出现。在这样的时期,人民能够做出从市侩的渐进主义的狭小尺度看来不可思议的奇迹。人们的历史选择只有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才能实现,这就决定了在社会形态更替过程中历史主体的选择性活动,必然是一个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过程。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庄福龄.历史的选择简明马克思发展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