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防暑降温报告总结3篇(防暑降温总结汇报)
夏季防暑降温报告总结1
一、保持院内环境洁净。要求敬老院准时清理院内垃圾杂草,打扫老人宿舍,毁灭蚊蝇老鼠,消退杂物异味,另外也主动保持老年人居室通风安静、清洁卫生,做好室内的防暑降温,合理的关闭门窗,时常通风换气,适当延长老年活动室开放时间,组织开展适合老人的纳凉活动,并对老年人的衣物勤换勤洗,预防皮肤病的发生。
二、配备凉快设备。在宿舍、活动室和食堂内为老人配备了微风扇、台式风扇、空调等凉快设备,并对原有电风扇、空调等设施进行检查修理,保证正常运转,使老人们在凉快的环境里闲适度夏。
三、保证卫生、科学饮食。准时调整饮食支配,特地为老年人预备了温软易消化、清淡而富有养分的食品和饮品,适当搭配新颖蔬菜水果、瘦肉和豆制品,并常备清热解暑药品,同时引导老年人留意科学规律、定时定量饮食,防止过饱过饥。另外敬老院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材,同时增加绿豆汤等降温凉茶供应。
四、预备了止痒水、凉快油、百消膏等防暑降温药品并且准时发放到了老人手上使用,发觉中暑病人,选择实行措施,准时就医,防止老人中暑发生意外。
五、加强防暑学问宣布传达。为敬老院印发了防暑学问手册,要求敬老院对老人进行防暑学问宣布传达,手把手教会老人中暑后如何进行自救和互救。
夏季防暑降温报告总结2
针对近几年夏季温度持续居高不下,中暑事故易发、高发,防暑形势严峻的状况,依据《汉源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雅安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预防和把握中暑及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通过主动开展深入到到有效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了职工和在建工地民工的人身健康,实现了高温中暑大事零发生的目标。现将有关状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熟识,强化管理
完善防暑制度高温季节是事故易发、高发季节。坚持以人为本,关爱人民生命和健康的理念,坚决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夏季劳动爱惜和防暑降温工作。摆正平安与生产、平安与效益的关系,结合自身实际修订与完善了各自的劳动爱惜与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了防暑降温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合作,确保了平安度夏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的落实。
二、宣布传达训练,增加意识
提高应急力气加大防暑降温学问和中暑急救学问宣布传达,提高全员平安防范意识,使每人都能了解、把握防暑降温的平安小常识。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宣布传达栏、厂报、广播等形式,训练工人正确的施救方法,在发生中暑等状况时,准时进行急救,增加作业人员对这种状况的应急处理力气,提高了平安意识与自我爱惜意识。急救箱配齐各类防暑降温药品,要求现场施工人员随身携带凉快油等防暑降温物品。同时,针对高温天气易引起火灾的特点,为进一步强化宽阔工人平安防火意识,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力气及遇到火灾时自救逃命力气。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人应对各种突发大事的应急力气、预控力气和处置力气。
防暑降温 三、以人为本,多管齐下,做好健康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各项目业主单位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保障平安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主动选择实行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在此基础上,对奋战在高温一线的工人进行慰问,并准时送上防暑降温用品。二是从基础抓起,合理支配作息时间,主动引导施工单位将室外作业时间改至13:30,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三是从细节着眼,切实关爱工人,要求相关施工方食堂在每日10:00—15:00为每位工人供应绿豆汤等凉快解暑饮品,预防持续高温引发的中暑现象。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发放落实高温补贴。我局依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在七、八、九月份给每位职工发放高温季节津贴,进一步加大员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投入。五是加强检查力度,对我县交通建筑领域开展了防暑降温工作大检查,重点是对汉九路B段,飞水沟隧道等在建项目,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车辆12架次,未发生一起中暑等意外大事。
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我局近三年防暑降温工作卓有成效,整个夏季劳动平安形势良好,各项生产任务正常有序开展,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也得到了有力保障,更为之后的防暑降温工作供应了切实可行的阅历措施。在以后的防暑降温工作中,我局确定吸取近几年的阅历,改正过去存在的不足,把之后的防暑降温工作做的更好。
夏季防暑降温报告总结3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认真做好我市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爱惜工作,有效预防和把握中暑大事发生,切实保障宽阔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支配部署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周密支配,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各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加强相关技术力气配备,合理支配人员、优化服务流程,提高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服务质量,准时上报职业性中暑确诊和疑似病例信息。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措施落实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各区卫生健康委
要督促各用人单位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方法》要求,结合本单位作业特点,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各项管理措施。
用人单位应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方法》要求,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支配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3.日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选择实行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支配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支配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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