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震惊的当代“童养媳村”
作者:江 川
来源:《人民文摘》2008年第08期
作者:江 川
来源:《人民文摘》2008年第08期
莆田“童养媳村”的秘密
该村党支部蔡书记介绍,坪洋1990年之前盛行抱养女孩子。仅1987年和1988年这两年,全村就抱养“童养媳”600多名,这些“童养媳”现在都已长到20多岁了。据其他村民说,村里最小的童养媳才3岁。也就是说,刚抱养没有多久。
在村民的指点下,记者到了今年六十出头的朱振天(音)老人。朱振天介绍说,他的大儿媳就是他从福建长乐市的一个小乡村抱来的。那是30年前的事了。当时,她是个刚生下来没有几天的女孩,朱振天只给女孩家人100多块钱。
“长乐子”是村民对这些女孩的统称,又称“阿乐”,这是因为很多女孩来自福建长乐;如果是从福建闽侯抱来的,就被称为“闽侯子”。这些童养媳大都来自福建本省的许多小乡村,那些地方生三胎或四胎的人家,就把女婴送给“媒婆”,由“媒婆”和坪洋村民接触,最后以极低的甚至是象征性的价钱把一个女婴的命运改变了:这些抱养回来的“妹妹”长大成人后顺理成章地和他们的“哥哥”结婚。
为什么要以这种童养媳的方式成就一桩桩的婚姻?对于记者的疑惑,坪洋村村民的反映是:“因为穷,没钱讨老婆。”这种由兄妹关系演化而来的婚姻交织着一种复杂的情感。对于那些女孩来说,养父母的养育之恩是一个沉重的心理负担,抗拒这段婚姻就意味着忘恩负义。
“童养媳”被丈夫活活打死
朱秀美出生于福建省闽侯县的一个乡村,因家贫,生下4天后就被抱养到200多公里外的坪洋村朱世文家当“童养媳”。
朱世文1990年考上莆田市仙游师范学校,毕业后分配在家乡附近的径里小学教书。由于业务出,不久他被提拔为教导主任。1997年,23岁的朱世文认识了在镇上开店的女孩孙娟(化名),两人情投意合,但却遭到了朱父的反对。主要是因为家贫,拿不出聘礼钱。不久后,孙娟与朱世文就断绝了来往。
1999年春,在家人的催促下,25岁的朱世文与21岁的妹妹朱秀美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婚后由于缺乏感情基础,两人常常为一些小事吵架。2002年,朱秀美生下孩子半年后,朱世文有了外遇,对方就是当年他无力迎娶的孙娟。得知了丈夫与孙娟的事后,朱秀美气愤地与朱世文大吵了起来。此后,他们的感情淡到了极点,朱世文时常住校一周才回家一趟。
2003年春节后的一天,两人又吵了起来。争吵中,朱世文一个重重的巴掌甩过去,朱秀美的脸上立刻出现五个血红的指印。朱秀美尖叫一声,扑了过去,与朱世文扭打起来。期间,处于下风的朱秀美用牙齿狠狠咬住了朱世文的大腿,疼痛之下的朱世文顺手抡起身边的一条木凳子,向朱秀美的头上砸去,一下,两下……朱世文像发了疯一样。一会儿的工夫,朱秀美慢慢地瘫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朱世文被拘捕后对办案人员说:“如果朱秀美是我自由选择的爱人,是不会将她打死的。”他坦言,在他们村子里,许多人像他一样与从小玩到大的“童养媳”结婚,其实只是为了繁衍后代,没什么爱情的成份在里面。几年来,他与妻子的感情一直不好,但为了家庭,为了父母,他只有忍受着这个无爱的婚姻。
“黑收养”引发的思考
二十五个孩子一个爹如今,“童养媳村”正在发生着令人欣慰的变化。当代“童养媳”们已开始觉醒,她们正从那种陈规陋习中走出来,追求婚姻自由。而对于抗拒婚姻的童养媳,村民们也不再一味地给予“忘恩负义”的评价,“结婚,还是要看年轻人自己的意愿。”
事实上,如今大多数的村民对自己辛苦拉扯大的女孩已有了深厚的感情,他们希望看到自己的养女生活幸福。不再封闭的小山村开始知道,婚姻不光是为了传宗接代。
这是一个事实: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出山村,他们的视野开阔了,与人交往的机会也多了,追求真正的幸福让他们有了抗拒这种无感情婚姻的勇气。
(摘自《半月谈》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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