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论巧拙注音版
墨子论巧拙原文:
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以为至巧。子墨子谓公输子曰:“子之为鹊也,不如匠之为车辖。须臾刘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
译文:
鲁班用竹子和木头制作成一种与“鹊”模样相似的机械,可以在天上飞三天,而不落下来。 但是,墨子却告诉他说,你的这种手艺,还不如匠人们做车轮巧妙,匠人只需要一个三寸长的木钉,就可以承受五十石的重量。因此,匠人的这种手艺,才能说是真正的“巧”。 言外之意,在墨子看来,所谓“巧”,讲究的是对于人们有利,反之,对于人们没有利,就不能称之为“巧”,而是“拙”了。
赏析:
墨子在《鲁问》中提出了一个关于“巧拙”的问题。他认为真正的“巧”应该是对人们有利,而不是只追求表面上的巧妙。他以鲁班制作的机械为例,虽然可以飞三天而不落下来,但相比于匠人们做的车轮来说,却不如车轮实用。因为车轮可以承受更大的重量,而且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木钉就可以完成。
墨子的思想强调了实用性和功能性。他认为只有真正符合人们需要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巧”。而那些只追求表面上的精巧和花哨的东西,往往不能满足人们真正的需求。因此,他主张要注重实用性,而不是只追求形式上的完美。
同时,墨子的思想也强调了比较和评价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通过比较和评价,才能真正看出哪个东西更符合人们的需要。就像他评价鲁班的机械和匠人的车轮一样,只有通过比较才能看出哪个更加实用。
墨子的这种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启示意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注重实用性和功能性,而不是只追求表面的华丽和虚荣。同时也要学会比较和评价各种物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价值,以便更好地满足自己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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