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的“非攻”观浅谈
  历史系2013  周庆        学号:20132010118
摘要:墨子首倡“非攻”,这种思想贯穿于整个的墨子思想体系之中,具有深厚的理论背景,墨子为“非攻”做了大量的努力。但是,与此同时,非攻思想内部
也有着客观矛盾的存在。研究和分析墨子的“非攻”思想,对于我们认识墨子整体的思想结构乃至对于我们的现实生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墨子  “非攻”  “兼爱”  义利观  实践  矛盾
墨子所处的时代,正是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趋向崩溃,封建制萌芽的时期。这一时期,各国间的相互攻伐及大国对小国的兼并战争越来越频繁,给人民的生活以及交战国双方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为了反对这种频繁的攻伐兼并之战,墨子应运提出了“非攻”的主张。
                一、“非攻”思想的基本构成
作为墨子思想结构体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攻”思想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与意义。方授
楚教授更认为,“非攻”思想乃是墨子思想结构体系事实上的核心:“夫以统摄诸目,则兼爱自较概括,此乃逻辑上之体系也。若就事实上之体系而言,或先因当时战争惨酷,乃倡 ‘非攻’之说,进而更倡‘兼爱’,以为‘非攻’理论上之根据也。”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墨子“非攻”思想是具有充分的内涵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非攻”不是“非战”。墨子所反对的是具有侵略攻伐性质的不“义”之战。钱永生认为“反对攻伐侵占,是为非攻的本意”,但是,墨子同时主张的是“义”战,因此,墨子对于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是持赞赏和支持态度的,因为这种战争是符合“义”的。墨子将这种具有“义”之性质的战争称之为“诛暴”。其次,为了使“非攻”得以顺利实现,墨子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手段来保障其实施。这些手段,总的来说,有两种。其一,即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重视守备。冯友兰先生说:“墨翟反对兼并战争,但他不是简单的和平主义者;他只主张非攻,而不主张非战。他反对攻。却讲究守。他不主张去兵,而主张备兵,主张备兵自守”,墨子特别注重守备,认为这是达到非攻和国家安全的有力手段和强有力的保证。墨子墨子《七患》中之第一患和第四患皆是强调不重视守备的危害,《墨子》一书自《备城门》以下皆是城防守备技巧。其二,一旦侵略攻伐性质的不“义”的战争发生,就应当积极救守,这是为实现“非攻”的补救手段和策略。但是,救守主要是通过战争来得以实现的。通过自卫守御
的战争来制止侵略攻伐性质的战争,这是为实现“非攻”而不得不采取的手段。从长远来看,这又是符合“义”“利”的原则的。这种积极救守方针,也只能当成一种补救的万不得已的手段去实施。
            二、“非攻”思想的理论依据
在墨子的思想结构体系中,存在着广泛而又深刻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的联系实际上也为各种思想提供了理论性的支持。但就墨子“非攻”观来说,其理论依据应当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兼爱”的事实性要求“非攻”和义利观念的催生。
学术界一般认为,“兼爱”是墨子思想结构体系的核心所在,“非攻”以“兼爱”为理论基础,是“兼爱”的自然推论。这种较为普遍性的说法不无道理。《墨子*兼爱上》云:“视人身若其身,谁贼?故盗贼亡有。犹有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乎?视人家若其家,谁乱?视人国若其国,谁攻?故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亡有。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天下兼相爱,交相利是墨子的理想追求,他希望“视人身若其身”“视人国若其国”,只有这样,天下才能得到太平。而为了达到这种“兼相爱,交相利”的理想境界,就需要“非攻”。因此,我们可以说,从逻辑上说,墨子由“兼爱”导
出了“非攻”这一命题。但是,我们所必需认识到的是并不是“兼爱”则必然“非攻”,也不是“非攻”完全来源于“兼爱”这一命题的要求,这二者间,“从终极意义上说,不非攻则不能达到兼爱的境界,不兼爱则不能够实现非攻,两者互为条件,互相依赖和制约。”我们应当可以这样说,“兼爱”这一命题为“非攻”思想提供了一个十分重要但并不是唯一性的理论来源,而“非攻”也并不是需要完全顺应“兼爱”的思想要求,二者既是互为依托的关系,也存在着彼此独立的成分。
“非攻”思想的另一大理论来源应当是贯穿于墨子整个思想结构始末的义利观念。墨子思想实际上是带有极强的功利主义彩的。墨子认为,发动侵略攻伐性质的战争,既不“义”,也不“利”。《墨子*经上》云:“义,利也。”因此这实际上最终归结于“利”的问题。那么,“利又是什么呢?《墨子*大取》又云:“义,;不义,害。志功为辩。”“志”,旧作“之”,据孙诒让校正,其意为:,就是有利于人类;不义,就是有害于人类。这可用其动机与效果作为分辨的标准。墨子反对侵略攻伐,因为这实际上造成了不义不利的后果。这种后果,既体现在被侵略攻伐的国家之上,有体现在发动侵略攻伐的国家之上。这种不“义”之攻伐的最终后果是“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计数”,使得国力凋敝,民生困苦,社会倒退。由此来说,侵略攻伐实在是天下之大害,应当坚决反对和制止。所以,墨子从义利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
害”这一理想与现实交融的要求。因此,从整体上来看,墨子对于“非攻”的理论性论证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论述攻伐侵略之大恶,二是指出“非攻”所带来的大义与大利。在这二者的鲜明对比中,得出“非攻”必须得到贯彻实施的理论根据。这样一来,我们对于墨子为什么主张“诛暴”也就不难理解了,因为这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必然要求。
            三、从“止楚攻宋”看“非攻”的实践
“非攻”思想作为墨子思想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墨子为促进其实现做出了大量的努力,以实现其天下“兼相爱,交相利”的理想追求。在这些大量的实践工作中,最广为人知也是最为成功的案例当属墨子止楚攻宋了。总的来说,墨子“止楚攻宋”实际上经历了一个艰辛曲折的过程,可以看成是“非攻”思想在事实上取得的一个胜利。下引《公输》全文:
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将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起于齐,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郑,见公输盘.公输盘曰:“夫子何命焉为?”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愿藉子杀之.”公输盘不说.子墨子日:“请献十金.”公输盘日:“吾义固不杀人.”子墨子起,再拜日:“请说之.吾从北方,闻子为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公输盘服.子墨子日:“然,
不已乎?”公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炙:”子墨子日:“胡不见我于王?”公输盘曰:“诺”.
子墨子见王,:“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雄,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粱肉,邻有糠糟,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曰:“必为窃疾矣.”子墨子日:“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之与敝雄也;荆有云梦,犀兑糜鹿满之,江汉之鱼鳌奄母为天下富,宋所为无雄兔极狸者也,此犹粱肉之与糠糟也;荆有长松、文梓、板栖、豫章,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三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臣见大王之必伤义而不得.”王日:“善哉!虽然,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墨子公输,必取宋.
于是见公输盘,子墨子解带为城,以赚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困有余.公输盘拙,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子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楚王问其故,子墨子曰:“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杀臣,宋莫能守,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困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炙.虽杀臣,不能绝也.”楚王日:“善哉!吾请无攻宋炙.
子墨子归,过宋,天雨,庇其间中,守间者不内也.故曰:“治于神者,众人不知其功,争于明者,众人知之.
分析引文,我们可以发现,在墨子“止楚攻宋”的过程中,“非攻”思想是一直贯穿始末的。整个过程大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墨子分别以“义”和“利”来劝导公输般和楚王放弃攻宋。他告知公输什么是真正的“义”,劝楚王放弃攻打宋国以追求最大的“利”,因为楚国人少而地多,宋国人多而地少,楚国以其有余而争其不足,这是不利于楚国的。通过这种手段,使得楚王攻宋的决心产生了动摇,但是这还是难以使楚王放弃攻宋。于是转入第二阶段,墨子以其墨家先进的守御技术击败了公输般,从而使得楚王从事实上深切认识到攻宋的不可实践性,或者说,让楚王意识到即使能够攻下宋国,也是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是弊大于利的。经历了第二阶段,可以说,实际上楚王已经逐渐放弃了攻打宋国的念头,只是公输般此时建言杀掉墨子以继续其攻宋之计,才让楚王重新燃起了求胜之心,于是,第三阶段的对弈开始了。墨子坦言已经派遣三百墨家弟子前往宋国协助守城,即使楚王杀掉墨子也无济于事,这就从根本上使得楚王最终放弃了攻打宋国。墨子的目的得以最终实现,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墨子在整件事情中其实并没有获得什么利益,其最终结果固然是制止了楚国伐宋,但是当墨子回归经过宋国时,“天雨,庇其间中,守间者不内也”。墨子所扮演的实际上是一个中间人的角,他以实现天下之大义,追求天下之大利为目标,完成“非攻”的具体性的实践。
从整个“止楚攻宋”的过程中,墨子“非攻”的追求或者说是“非攻”的手段得到了较为完美的实现
和执行。“非攻”的基本内涵与要求都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他用义利引导楚王和公输般,为“非攻”提供了理论性的支持;以高超的守备技术,为“非攻”提供现实性的依靠。在理论与实际的双重依托下,最后使得“非攻”得以贯彻。
          四、“非攻”思想的限度
墨子“非攻”思想在其思想结构体系中具有深厚的理论根源,墨子也为其实现做出了大量的努力。但是,无可否认的是,墨子的“非攻”思想也确实存在着一些矛盾,或称为其思想不可避免的有一些局限性。关于墨子对于战争划分标准问题,冯友兰先生就认为:“墨翟一般地反对进攻,主张自卫。但以攻守为标准仍然不能区分战争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前文已经提到,墨子是以“义”来作为评判战争的标准的。那么,又该如何来理解这个“义”呢?按《墨子*经上》的说法,“义,利也。”如果按这种方式理解,那么这种“利”又是如何得以实现的呢?从战争的经过及其长远影响来看,这种“利”最终应当是被发动“义战”的战胜方所获得,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之举,但其获利方当是夏、商、周部族,而战败方是否获利呢,这就值得商榷。王明增就认为,“按照墨子的理论,利不可能在战争的过程中出现 ,它只能在战争前或战争后出现。利出现于战争前在逻辑上说不通,所以它只能
出现于战争结束后。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 ,对于一场战争的肯定或否定要看战争后的情况,而这是与“非攻”的宗旨相矛盾的。‘非攻’是反对攻伐战争的,而墨子‘诛’的思想却得出了支持攻伐战争的推论。”因此,墨子在主张“非攻”的同时,同时却又主张“诛暴”,这实际上构成了一组矛盾,从这一点来说,郭沫若先生认为墨子“名虽非攻而实美攻”“只是在替侵略者制造和平攻势的烟幕弹而已”的说法虽然有失偏谬,却也不乏合理之处。
此外,墨子的“非攻”的初衷实际上是反对大国对小国的侵略攻伐,也就是说,墨子是站在维护小国的利益的基础之上的。他明确规定了大国对小国的应尽义务,就如《墨子*兼爱下》所说“大国之不义也,则同忧之;大国之攻小国也,则同救之;小国城郭之不全也,必使修之;布粟之绝,则委之;币帛不足,则共之。”但是,与此同时,他又明确了弱国外交的思想,需要小国“敬事于大”,这种弱国外交的思想与其规定的大国对小国的义务构成了事实性的矛盾。也就是说,如果小国不“敬事于大”,那么大国就有理由发动对小国的战争以求“利”,而墨子却又明确反对大国对小国的战争,这两者间的矛盾就显得不可调和了。另外,小国除了“敬事于大”这种委曲求全以维护自身利益,或者说追求自身存在的方式之外,按照墨子的方法,还可以积极发展守御技术,那么一旦不“义”之战发生,小国就可以积极救守。但是,积极救守实际上就已经是一种战争,而且这种战争还是一种主动性的战争,在这样的一种战争中,
双方的利益又该如何得以实现呢,这也是非攻思想所遗留的一个重大的问题。总的来说,墨子站在小国的立场上来阐释其“非攻”的主张,在当是那种礼乐崩坏,奴隶制逐渐崩溃的条件下,无可避免的会产生一种主观目的与现实实际的脱离,那么,“非攻”思想中的内部矛盾和局限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五、结语
陈雪良先生说:“《墨子》中守御各篇,是中国古代讨论积极防御的经典之作。它跟《孙子兵法》,恰成古代军事学说中的双璧,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应该受到同等程度的重视。”所言是也,墨子以“义”“利”等为基础的“非攻”观,表达出一种“兼爱”以“利”天下的道德追求,一种“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意旨所归。在当今国际多元化以及霸权主义、恐怖主义盛行的复杂的时代背景之下,“非攻”观仍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较高的指导意义。建立在对墨子“非攻”观的全面分析和批判继承基础之上的合理运用,无疑会对当代发展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