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孟子庄子老子韩非子墨子荀子的思想及代表作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先世是宋国贵族,避难迁鲁。他出生时,家世已经没落。年轻时做过季孙氏的委吏(管仓库)和乘田(管繁殖牲口)等。三十多岁到齐国,几年没有得到齐君的重用,又回到鲁国,聚徒讲学。五十多岁时,由鲁国中都宰(都城行政长官)升任司寇(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后又曾周游宋、卫、蔡、齐、楚等国。晚年在鲁国编订古代文化典籍《诗》《尚书》《春秋》等,教授门徒。孔子的弟子曾将他的谈话和他与门徒的问答,辑成《论语》一书,这是研究孔子思想的主要资料
孟子(前372—前289)名轲,战国中期鲁国邹人。受业于子思(孔子之孙,名)之门人,曾游历于宋、滕、魏、齐等国,阐述他的政治主张,还曾在齐为卿。晚年退而著书,传世有《孟子》七篇。他是战国中期儒家的代表。
孟子的思想来源于孔子。孟子把孔子的“仁”发展为“仁政”的学说。他认为实行“仁政”,就必须“制民恒产”,让每家农户有百亩之田、五亩之宅,有起码的生产资料;“勿夺农时”,保证农民有劳动的时间;“省刑罚,薄税敛”,使人民有最低的物质生活条件;加强道德教育,使人民懂得“孝悌忠信”的道理。孟子看到人民遭受封建地主阶级剥削压迫的苦难,企图采用这些措施
来缓和阶级矛盾,以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不过它对发展生产还是有好处的。同“仁政”学说相联系,孟子还提出了“民贵君轻”的思想,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他认为君主只有得到人民的拥护,才能取得和保持统治地位,因此他主张国君要实行“仁政”,与民“同乐”。对于残害百姓的国君,国人可以杀。商纣王是历史上有名的暴君,武王伐纣,他认为杀得对,说:“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孟子虽然有同情人民、谴责暴君的一面,但他的政治思想还是维护封建制度的,所以他又宣扬:“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这种观点长期以来成为替剥削制度作辩护的理论根据。
庄子(约公元前369-约前286),名周,是战国中期宋国蒙地(今河南商丘市东北)人,大约生于公元前369年。庄子一生隐默无闻,却著述甚丰,作为道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中国哲学史、文学史以及各艺术领域都有极大的影响。老、庄与孔、孟共同构成了国民精神的源头。但是,庄子作为一个沉思默想、不求功名的隐士型思想家,他基本上没参加过任何重大的历史事件,所以,我们无法非常自信地为他写出一部线条清晰、先后承接的传记,这是不得不预先声明的。
史书关于老子的记载不很清楚。司马迁的《史记》一说他姓李名耳,字伯阳,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东)厉乡曲仁里人,做过周朝“守藏室之史”(管理藏书的史官),就是孔子曾向他问礼的老聃;一说他可能是周烈王时见过秦献公的周太史儋;又说他可能就是老莱子。教材取前一种说法。老子学说的核心是“道”。他认为“道”就是“无”。这个“道”是“先天地生”的,是没有意志、没有具体形状、无声无息的,是无时无地不在的。“道”即是宇宙万物的本源。老子猜测到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两面的对立,双方互相依存,相反相成,如“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而且,事物对立的双方会互相转化,“正复为奇(反常),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道德经》)。但是,老子这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存在严重的缺陷,他不仅忽略了对立面转化的必要条件,而且把事物向反面转化看作是循环的,而不是上升发展的。老子的学说,对后来中国哲学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唯物与唯心两派都从不同的角度吸收了他的思想。
墨子公输
老子思想有消极的一面。老子长年居住在周,春秋末期,周朝政治日益紊乱,礼坏乐崩,社会正面临着一场大变革。面对这一切,他消极悲观,提出一个回复到“小国寡民”的远古时代的主张,“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道德经》)。他所向往的这种理想社会,实际上不过是保留着原始公社遗迹的早期奴隶社会。这显然是一种开历史倒车的没
落阶级的消极思想
《道德经》相传为老子所著,亦称《老子》《老子五千文》。但从书的思想内容和涉及的某些问题来看,该书大约编定于战国初期,基本上保留了老子的主要思想。全书五千余字,是用韵文写成的哲理诗。分《道经》和《德经》两部分,故称《道德经》。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把《德经》放在《道经》之前,因此又称《德道经》。道经侧重讲哲学,德经侧重讲政治和军事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
”(《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