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6期(总第275期)学习与探索
Study&Exploration
No.6,2018
Serial.No.275
•清史研究•
顺治年间的北人南任与江南征服
—以扬州及苏、松、常、镇为中心
孔迎川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北京100872)
摘要:明清易代间,面对新入关的清朝,在是否归顺的问题上,大江南北呈现出了不同的图景。以山陕、北直、鲁豫等地为核心的北部省份士民较为迅速地归降新朝,清廷亦将诸多北人派往江南任地方官。在顺治朝江南动荡的大环境下,这些北人官员任职江南期间多办事勤勉,对清初江南的地方安抚、行政恢复与
文化重建等方面贡献良多。
关键词:明清之际;顺治年间;清史;“南北之争”;江南地区征服;“北人南任”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462X(2018) 06-0188-09
“明清之际”的话题向来受到史学界的关注。清朝人关后,首要任务即是消灭大顺农民军势力,继而翦除南明诸政权等抗清力量。顺治一朝,清廷基本完成了对内地直省的征服。条件所限,清初的军事征服必然以“先北后南”为顺序,而北方士民的抉择与去取,又深刻影响了其后清朝对南方的平定和治理。
围绕清初的“南北”话题,学界多聚焦于“南北党争”这一层面。近年,分区域乃至分省域审视明清鼎革的研究益多,清初北方的快速平定与江南地区的激烈反抗形成了鲜明对比。赵园先生指出:“随着战场的向南方推进,‘北兵’的构成中有了越来越多的汉人。,’[1]实际上,除了军事构成中有大量北人加人,清军平定江南后,北方省份官僚也充实到南方,为新政权在此地的稳固与社会恢复起到了重要作用。学界现有对清初“北人官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央层面,尤以高官间的“南北之争”等事件为主,较少触及具体的地方行政及中下级官员。对明清之际的江南地方,传统研究多聚焦于“满汉矛盾”之下的大事件框架;较
作者简介:孔迎川,1991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188 •晚近的地方社会史视角,则多从江南士大夫与地方社会自身的角度着眼。鲜少有研究关注在这一
向南方地区清廷如何接触地方基层,与地方民众渐达暴力之外的和解。本文拟以清初的扬州、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为中心,侧重分析该地区的“北人南任”现象,并及北人官僚在江南的为官事迹,以期加深对“明清鼎革”及清初江南治理诸问题的认识。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明清之际的北方社会与士人抉择
(一)清军人关与北方士人的合作
早在人关前,后金即已密切注意明廷政局与关内农民军的动向。崇德八年(1643),清太宗皇太极病逝,顺治帝福临冲龄即位,实由多尔衮等人主政。是时,明朝内部形势已发生了急剧变化,清廷收到消息:“中原流寇,势愈披猖,攻陷陕西郡县,渐逼边境。,’[2]46顺治元年( 1644)四月,大学士范文程上启称:“乃者有明,流寇踞于西土,水陆诸寇环于南服,兵民煽乱于北陲……中原百姓蹇罹丧乱,荼苦已极,黔首无依,思择令主以图乐业……河北一带,定属他人,其土地人民不患不得,患得而不为我有耳……大河以北可传檄而定也。,’[2]51孟心史先生评价:“文程此言,于清之开
国,关系甚巨。,’[3]确为的论。
可以看出,满洲统治集团相当了解这些“中国北方”地区的形势,认为此地区可纳人己方治下,进而以之为据,“相机攻取,’[2]51。顺治元年三月,李自成陷京师,崇祯帝自缢,明亡;五月,清军人关,大顺
军西遁。十月初一日,顺治帝正式登基。此时,清朝已逐渐控制了北直、山东、山陕及豫北的大部分地区。十月间,和托镇压了山东青州的叛乱[4]66。年底,山西、畿南悉平[5]35。当年冬,清朝即以“中原平定”,释放了人质的朝鲜世子[2]111。次年正月,南征的多铎与阿济格二部会于西安,陕西砥定[6]。
相较于随后南明政权所辖各地的激烈反抗,清军对北方的征服则遇阻较小。同时,大量北方官僚、士人迅速加人到清朝的建设中来。魏斐德注意到:“在崇祯朝,3/4的高级官僚来自南方;而在1644年,2/3的归降者是北方人。,’[7]对此,笔者以乾隆朝成书的《贰臣传》为切人点,管窥清初北方士人的政治抉择。该书记载了明清鼎革之际部分较重要降清明臣的出身籍贯,及其降后事迹。如表1所示。
表1《贰臣传》所见官员籍贯统计(前7位)单位:人籍 贯总计文职武职
辽东26026
山东20191
直隶(含顺天府,以下皆同)18108
陕西16313
河南1183
江南990
山西743
资料来源:清国史馆编《贰臣传》,明文书局1明5年版
另外,笔者又统计了顺治年间的汉人大学士、六部尚书、督抚官员的出身籍属,见表2:
表2 顺治年间汉人部分高级官僚籍贯表 单位:人籍贯
官职
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江南辽东其他总计大学士4412142321尚书1085323334总督31138巡抚591432327总计22218106741290资料来源: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中华书局1980年版;朱彭寿《清代大学士、部院大臣、总督巡抚全录》,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版
由上可见,除了日后分为苏、皖两省的江南省及清朝人关前所处的辽东地区,顺治年间的汉人高级官僚主要来自直、鲁、晋、陕、豫这几个主体在长城以南、淮河以北的“北方省份”,即清朝在人关前后屡次提及的“大河以北”“京畿”“中原”“山左”等地。可以说,这几个省份的士人构成了顺治年间“南北之争”中“北人”的主体。①
北方官僚、士人的合作与加人,是清朝能稳定北方、进图全国的重要基础。北方之所以降清迅速,与彼时各方势力的政策密切相关。
(二)明清之际北方士人生存环境与政治抉择
明代后期,北方多地天灾频发,加之赋役沉重,“百姓蹇罹丧乱,荼苦已极”,不少地方复遭疫病袭击,华北几省几近崩溃[8]。崇祯十二年(1639),“历城、齐河疫疠大作……十七年春,山东疫”(《道光济南府志》卷二十)。兖州府“(万历)三十二年府境州县大饥,滕邹滋峄人相食……(崇祯)
①“南北”作为明清鼎革之时的重要话题,“南与北”的界限与范围一直未有清晰的界定。魏斐德认为此时官僚中的“北人”主要来自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参见魏斐德:《洪业——清朝开国史》,第271页)。笔者认为在魏斐德所列四省之外,加人“陕西”亦为妥当,这个北方省份在清初同样是不少仕清官员的来源地,故而本文提到的作为“北人”来源的“北方地区”即以这五省为主。
•189 •
十三年....土寇蜂起,路断行人”(《乾隆兖州府志》卷三十)。河南“(崇祯)七年…济源大疫…十三年…开封大旱大蝗秋禾尽伤,人相食…洛阳旱蝗……父子兄弟夫妇相食,死亡载道。十四年……汝宁春大饥。夏大疫人相食。十五年九月流宼引河水灌汴城官舍民居尽没死者百万尸”(《康熙河南通志》卷四)
。山西“(崇祯)十一年阳曲、文水大饥……是年省郡大饥……人相食。十四年二月阳曲、文水大饥”(《乾隆太原府志》卷四九)。检诸史籍,明末北方残破至极的景象几乎随处可见。
另外,清朝在人关前曾几次用兵关内。崇祯十三年(1640)清军分八路南下,多尔衮上疏:“燕京迤西千里内六府俱已蹂躏,至山西界而还。”杜度亦有疏言:“臣等从明燕京西至山西界,南至山东济南府,蹂躏其地。,’[4]39清军显然有意通过劫掠,加速晚明北方社会的崩溃。
明朝的溃败使华北一时无主,此时,大顺和南明两方并未拿出应付北方乱象的有效对策。弘光帝只向河北、山东颁发了“诏书”,“以安彝、汉臣民之心十]m。崇祯十七年( 1644)六月,弘光朝廷以王燮为山东巡抚,邱磊为山东总兵,但所任官员根本不敢赴任,南明坐失山东[9]134-140。前明知县梁以樟曾向史可法进言:“守江非策也,公今以河南、山东为江南屏蔽”,劝其加强南明在鲁、豫地区的力量,可法“心然其策,然卒不能用,’[10]。弘光皇帝面对清朝在中原地区的行动,也只是“命史可法鼓厉四镇,扼防江淮,’[11]。显然,此时南明已放弃北方,退守江淮。
同年四月,大顺军下临清、济南等地。但他们在济南“拷掠宦家子俾”(《乾隆济南府志》卷四一),在泰安“索捐助”(《乾隆泰安府志》卷一八)。大顺“追赃助饷”的政策显然难以获得地主、士人阶层的青睐。当月,以卢世灌、赵继鼎、谢升及其弟谢陛为首的德州士绅集团,拥戴明朝宁王后裔朱帅为济王,诛杀了鲁西北多地的大顺官员[12]。然而,意在“惟务德化,统驭万方,’[2]63的清朝却一改此前的掳掠政
策,迅速与地方缙绅取得合作。招抚东省的方大猷上《平定山东十三要策》,“以先师孔子为万世道统之宗”(《乾隆曲阜县志》卷三•190 •一)。七月,朱帅降,并向清朝推举了谢升等大批官员。清初任顺天巡抚的宋权,亦在直隶北部纠集力量,击杀大顺官员(《商丘宋氏三世遗集.文康公遗集》下卷)。九月,清廷极为重视的“衍圣公”曲阜孔氏上《初进表文》归降,随后孔府进《为剃头事奏稿》以示对“剃发令”之遵循。
明末“四公子”之一、商丘人侯方域在鼎革之际的境况更值得玩味。方域父侯恂在崇祯朝官至户部尚书,后因党争人狱,明亡后赴南京,复因马世英等报复,侯恂逃往徽州,方域逃至杭州。弘光元年(顺治二年)(1645)初,光域被捕。自其父人狱,侯方域一家一直处在党争漩涡中,朝不保夕。弘光政权覆灭,方域归乡,不欲仕清。顺治五年(1648),榆园农民军起,直鲁豫一带大乱,时任直隶山东河南总督的张存仁多次寄札方域父子,甚至亲访其家,求“弭盗方略”,方域条陈《上三省督抚剿抚议》以助剿。侯方域后来又参加过顺治八年的河南乡试[13]。此外,魏一鳌与傅山,可谓清初官员与北方遗民大家的交往佳话。傅青主为鼎革间卓荦晋地之遗民学者,魏一鳌任官山西时,对傅氏不仅在生活上解囊资助,更于傅山两次身遇命案时鼎力营救。而魏一鳌正是当时北方大儒孙夏峰的学生,夏峰虽为遗民,依然对魏氏在山西的宦迹十分赞赏[14]。可见,彼时北方文人间对清朝的态度较为缓和。
无论是世居高位的曲阜孔家,还是鲁西北地方士绅,抑或乡居的文人侯方域等,于乱世中,皆望有一政权地方。清朝顺应了这一时代要求,在控制北方地区的同时,迅速与大量北地士人合作,并为后者
提供了进身之道(这种道路在晚明往往为江南力量所控制)。一显著表现即为顺治三年(1646)清朝开科取士,三甲共录进士 373名,几乎全部来自直、鲁、晋、豫、陕几个北部省份(364人),即便次年以南方平定的加科中,来自北方几省的进士仍有149人,占总数298人之半[15]。
二、清军南下与江南地区的北方官僚
多铎部与阿济格部会于西安后不久,清朝便开始了对大顺军与南明政权的征讨。顺治二年二月,多尔衮令多铎“即遵前命,趋往江南,’[4]69。
清军于五月十五日进人南京,六月中旬自常州、无锡取苏州,又由博洛领兵进杭州、绍兴,并分兵下松江、太仓[4]38。清军在江南的用兵至此皆较顺利,但当年闰六月,剃发令一下,江南绅民掀起了激烈的反抗。宜兴、吴江、松江、嘉定等地皆反,一时间江南形势骤变,甚至两度危及江宁。此后虽经平定,但顺治一朝,江南地方大小叛乱常有。顺治十五年( 1658),江南地方民众配合郑成功、张煌言等占镇江以下多地,再次兵围江宁。
可以说,顺治年间,江南的形势一直非常紧张,特别是苏、松、常、镇四府地方民心未定。对清朝而言,如何治理这一地区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学界不少研究关注了“汉军旗人”这一体,及其在清朝征服南方时的作用。前辈学人的研究强调汉军旗人由于其身份的“二重性”因而在沟通满汉之间作用突出。但汉军旗人官员的数量毕竟有限,尤其是在面对江南这一形势纷繁的地区时。邓尔麟曾提到:“顺治年间……
在苏州府和松江府辖区内的一百名知县中……有四分之三要么是旗人要么来自北方省份。,’[16]
进人南京后,清朝改南京为江南省,改应天府为江宁府。但在江南省其他府及州县层面上,清朝基本全盘采纳了明代的行政区划,扬州及苏、松、常、镇五府共领4州25县[17]。古人有云:“吏治必称循良,亲民莫如州县。”(《学古绪言》卷二十)顺治时期,对于从扬州到苏、松、常、镇这一地区而言,在府及州县的基层管理层面,北方籍官僚的数量更多,承担的工作也更为具体。北方官员在这一地区地方官数量上的优势,可以从文后表3清楚地看到。
从文后诸表中可以看出,在扬州及苏、松、常、镇五府,无论是以官员品级,还是以“府”为单位的空间分布来看,除知府之外,北方汉人都占据半数以上的数量优势。知府级别的较高级官员以汉军旗人及辽东汉人为主体,北方汉人次之,并且有些满洲人亦担任知府,较为重要的扬州户部分司也多由满洲人出任。在知县、知州及府属佐贰官等与百姓距离最近、处理具体工作的职位上,北方汉人的数量优势明显,县级官员中,北方汉人官员占比约为56.7%,府属佐贰官员中,这一比例为66.9%;另外,扬州府的满洲人、汉军及辽东汉人官员的比重是五府中最高的,占比约为33.7%,似乎也可窥见清初扬州“南北之奥区”(《乾隆扬州府志》)的重要地位。
三、北方汉人在江南的任官活动
作为清朝这个新生政权的统治阶层,满人十分擅长与新征服地区的汉人(尤其是士人、官僚)合作,这
一特点在人关前已有体现。关外的辽东汉人为其人关逐鹿立下了汗马功劳。军事征服后,清朝面临着如何治理江南这一“地冲事繁”之地的挑战。北方汉人官僚为清朝建立并加强对江南统治所做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方,抚民缉盗
顺治年间,江南初克,山海未靖,地方形势相当混乱。一方面,是对清朝的武装反抗,此间既有南明组织的反攻,亦有土寇的叛乱。此时清军四方用兵,在苏南一带驻兵有限,即所谓“是时王师渡江,郡县皆传檄下,仍故吏,易服而已,无他兵以守也,’[18]。剃发令颁行后,江南更是乱象丛生。郎廷佐在向朝廷的揭帖中曾曰:“苏松二郡,财赋甲于天下……然而外滨海洋,内多湖荡,茫茫巨浸,夙称盗贼渊薮。,’[19]377苏松巡按芦传亦言:“苏松四郡,古称泽国,外海内湖,盗凭以为窟。,’[19]11另一方面,当此形势未明之际,清朝在该地任命的官员却多有缺逃。时任江宁巡抚的土国宝就曾抱怨“其缺员何异孩提之失襁褓”,苏、松、常、镇四府不少“佐理剧郡之紧员”,要么“迄今一无到任”,要么“杳然不至”,吴江知县甚至“以逃任去”,上海知县蒋开基、江阴知县方亨则“皆以被难,’[20]。
可见,顺治时期,善择州县官员以民心、抚恤地方是清廷面临的紧要问题。动乱之际,大量北方籍官员赴任江南则更显难得。诸多初任此地的北人官员躬亲平乱,为地方贡献良多。顺治二年,胡延年至金坛为知县,“至之日,会湖宼薄城焚县治,掠绅民,邑丞歼焉”。“湖寇”即金坛诸生贺向峻在附近大
丕山组织的抗清力量。新降清朝的前明将领刘良佐援兵未至,贺向峻一部便围城而攻北关,胡延年“自临阵杀贼。城赖以
•191 •
全”。此后刘氏兵至进剿,但未过数日,反抗军“复集攻西城”,胡延年又开门作战,擒杀贺向峻,金坛战事渐平(《康熙镇江府志》卷三四)。同年九月,孔允祖“从征至吴江”,为县令,孔氏上任时吴县历经兵火,“空城已三月矣”,允祖“招抚勤娜,民渐归集”。顺治三年正月,“陈湖诸处,乡兵复起”,松江“湖盗”突至城中,“允祖以大义开晓,盗不从”,故杀允祖而焚县治(《乾隆吴江县志》卷二三)。
顺治十五年,郑成功兵犯江浙,江南海乱再起。不久,镇江陷落,无锡“邑人闻警,思鸟兽散,奸民将藉以鼓乱之”,知县黄之蔚“佩弓矢”,集吏民之“魁岸者”巡行城中,召士民以训谕,告曰:“寇来有令在,毋为讹言煽惑”,境内渐安(《无锡金匮县志》卷一八)。同一时期,在离战场更近的丹阳,知县贺应胜“严为守备,固请巡抚驻防城下,身独卧起军前,悉力筹划”,丹阳赖之以全(《光绪重修丹阳县志》卷一六)。十六年(1659),扬州知府戈时雍先是压制了城中欲降郑氏的官员,随后“出奇挫其游兵,宼引而南”,乱后戈时雍又将扬州城“告变者”名录付之一炬,保全百姓(《乾隆河间府新志》卷一二)。可见,顺治年间,扬州到苏、松、常、镇一带,不仅有清与南明两朝的军事对抗,民间乘势作乱者亦不在少数,这都对当地百姓安危造成了相当大的威胁。众多急任江南的北方官员,或临阵指挥,或亲配弓矢,以文人之身,为清初江南的稳定立下彪炳之功。
另外,初至江南的清军,面对地方的激烈抵抗,其在不少地区采取的措施亦是相当激进。扬州、嘉定、江阴、昆山等地皆有大规模的屠杀事件发生。尽管如此,清朝派往此地的北方汉官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顺治二年,常州知府江都人宗灝“贪狠阴鸷”,时多铎攻江阴,驻兵常州府。宗灝进请多铎屠城,言曰:“常民乱萌已形,不速屠,民且立叛。”多铎信之,将行出兵时,武进县知县孙振先以死相争,“叩头出血,以一家保全城不反。灏怒挥刃胁之,左右鞭笞乱下,振先伏地无异词”,常州百姓方得免于屠城,后人立碑以念振先(《康熙常州府志》卷二一)。十年(1653),上海县有“海寇犯境”,后驻兵上海附近的苏州总兵王煬诬县民通贼,“为乱谋,劫仓库”,上海知县阎绍•192 •庆“抵死拒之”,保全甚众(《嘉庆松江府志》卷四三)。
(二)恢复基层行政
晚明江南地方富甲天下,清初北方残破,兵事
不断,财政严重吃紧。清朝欲平江南,一则以其漕
粮财税供北面之需,二则为进图全国提供保障。
顺治年间江南的吏治腐败比较严重,马国柱于江
南任总督时就曾多次奏报地方官员贪污等事,如
无锡守备章振威“身为营弁不思束兵防汛,恪尽
职守,乃躬行索扰,违禁厉民,致营兵高云龙、张德
耀等劫诈横行,地方受害”。①又如江南常镇兵备
道陈服远因贪渎而致地方“怨声载道”。②如此等
等,不一而足。清朝初人此地,漕粮财税诸要务千
头万绪,亟须得人以梳理江南基层的政务与财政。
完成这些纷繁细琐的基层工作,离不开北方
官员的付出。“两淮盐课当天下漕粟之直,国家
仰给甚厚。”(《万历扬州府志叙》)为经理两淮盐政,
清初于扬州设巡盐御史,顺治一朝该职半数由北
人出任,顺治十七年(1660),因两淮“盐引拥积”,
御史李赞元奏请“见年额引,以积引附销,每引加
盐百斤,以使商”(《康熙扬州府志》卷十),并条奏盐
政八款,切言两淮盐政之要[2]1022。清初,长洲县
“大兵后,商旅裹足”,知县田本沛“乃给贴通贸……兼以催科廉恕,折狱敬慎,清漕弊豁”(《乾
隆富平县志》卷七)。
清初地方财政的一大特点,是诸多事项收归
官办以降低行政成本,增强政府控制力,例如驿传
制度“由佥派到雇募,由民当到官当”[21],漕运
“改军民交兑为官收官兑”[22]。顺治年间,江南
地方的北方官员有力地推动了这一进程。昆山知
县邓秉恒针对胥吏征收钱粮“欺隐百端”的情况,“分上中下三等摘比法收解”,不再假手胥吏(《嘉
庆东昌府志》卷三十)。吴江知县毛漪秀在任时,“于
漕米力行官收官兑法,条折银令自封投柜,按县额
图额,每限完三十分之一,计荡折验征,多寡得均
无可那避,一•时称为催科良法”(《乾隆吴江县志》卷
①参见马国柱:《为营弁章振威等贪污事》,第一历史档案馆藏02-0卜02-1752-007。
②参见马国柱:《为朝觐事(关于纠拾劣官陈服远等)》,第一历史档案馆藏02-0卜02-213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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