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的流程
    行政诉讼二审的流程是指当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判决,向上一级法院申请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以下是行政诉讼二审的流程:行政上诉状
    一、向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状
    当事人应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决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包括上诉状正本和副本,副本份额与被诉讼人数相同,并应提供证据材料。
    二、上级法院是否受理
    上诉状递交后,上级法院会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上级法院认为符合条件,则会受理上诉状,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诉讼人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
    三、开庭审理
    上级法院在接到答辩状后,会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作证。在庭审中,当事人可以阐述自己的观点,并提交证据,进行辩论。
    四、上级法院的判决
    上级法院在庭审后会作出判决,如果认为一审判决有误,可以改判或者撤销一审判决,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新的判决。判决书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
    五、判决的执行
    上级法院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