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准则规定了企业会计所得税核算和报告的基本原则、内容和程序。根据中国税法和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该在财务报表中合理核算和披露所得税的相关事项,以提供给用户相应的信息,使用户能够评估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代价和风险。
该准则中规定了确定企业所得税负担的方法,包括计算预计可变所得额、计算所得税负债、确认和计量暂时性差异和并入税前利润等。其中,预计可变所得额是指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内,预计将与企业会计利润计算所得税所需的税基差额相修正的金额。而税基差额指税法和会计准则对企业可扣除项目的要求之间的差异。
准则中还规定了企业应如何处理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在未来会得到解决或消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根据暂时性差异的性质、金额和性质,确定是否能够实现税务收入或税务资产。所得税法
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还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披露所得税的相关信息,包括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实际已缴纳所得税、未确认的暂时差异、预计可变税额、未使用的损失和税前利润并入税前利润等项目。
这个准则的实施,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透明度和可比性有着重要的影响。它要求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和披露所得税的相关事项,以提供给用户相应的信息,使用户能够评估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代价和风险。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是规范企业会计所得税核算和报告的重要准则。它要求企业按照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和披露所得税的相关事项,以提供给用户相应的信息,使用户能够评估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代价和风险。这对于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以及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