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正式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本次的个人所得税法改革是历年以来规模比较巨大的。除了免征额,从原来的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外,最吸引人们眼球的就算是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六项与人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尽管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已经改革了七次,但是在制度的设计和完善方面依然还是不够完善,需要不断地研究与改革。
一、通过案例逐一进行分析与探讨
案例一:小陈与小李结婚,并育有一个未满3岁的女儿。双方父母均已经超过60岁。小陈为了提升自己,辞职攻读硕士研究生了。
新税法规定,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每个子女,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但是小陈的父母均已经退休,无法享受抵扣。而小陈自己又由于是辞职而进行的进修研读;因此,新税法规定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最长不超过48个月里,每月允许扣除400元的这一优惠政策,也无法享受。这样一来,这个家庭里唯一工作的小李就变得压力不小了。
案例二:刚毕业不久的小王与小张组织了个小家庭,暂时还没有孩子,父母也还没有退休。两人每月收入
分别是4800元和4500元。小两口收入不算高,但是在新的税法下,两人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均不需要交税;而且两人不需要赡养父母和养育孩子,生活过得挺不错。
案例三:小何与小方与案例二中的小王和小张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因为孩子不到3岁而无法进入幼儿园,同时双方父母还没有退休,因此没有人照顾小孩;于是小方决定辞去职务在家专职带孩子。小何每月收入与案例二中的家庭收入总和一样,都是9300,但是由于小何的收入已经超过5000元。因此超过5000的部分,需要缴纳税金。一个人工作要养3个人,生活负担的确不少。而且也没有享受到新政策带来的红利。
从案例二、三中可以看出,上述两个家庭总收入是一样的,可是负担却有天域之别。令人不解的是负担更大的家庭还需要缴纳税收,这样显然是不公平的。
案例四:小吴和小李均为独生子女,双方父母也均已经退休。为了响应国家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小李决定辞职,全心全意地在家照顾2个年幼的孩子。由于小李已经辞去工作,也就是说一家的重担就落在了小吴一个人的身上。一个人不仅要养育两个孩子以及妻子,而且还要赡养四位已经退休的父母。生活上压力非常大。可是独生的小李由于没有收入来源,也就是说她无法享受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中2000元的费用。而事实上,小吴负责其岳父岳母的生活开支,可是小吴也无法申报赡养其岳父岳母的专项附加扣除。因为新税法中规定被赡养人中父母的定义是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规定中父母并没有包含岳父母。
案例五:小张与小王均为独生子女,婚后育有2个孩子,双方父母均已经退休,平时以孙为乐,其乐融融。可惜一场车祸夺去了小张的性命,小王虽然伤心欲绝,但是知道自己还要养育2个孩子和赡养四位老人,她更加努力工作了。可是压力一点都不少。丈夫已经去世,失去儿子的公公婆婆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只能依靠小王。一个人撑起7口之家,压力可想而知。但是新税法的红利没有减轻这个家庭的任何负担。因为法律上的父母,并不是税法上专项附加扣除中父母的概念,新税法中规定被赡养人中父母的定义并没有包含公公婆婆。但是于情于理小王都不会因为不能享受专项扣除而不赡养公公婆婆。
80年代开始国家实施独生子女政策,30年以来诞生了多少独生子女。所以说案例四和案例五,在现实生活中绝不是特例。
从上面五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以个人为单位的纳税对象存在着这样或者是那样的不公平,我个人认为这并不是国家改革新税制的初衷和本意,如何令这些家庭真正地享受到国家减轻人民生活负担的红利,是否应该以家庭为单位纳税或者有好的方法应该是当前国家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
另外,人民从传统的完全由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转变为纳税人本人自行申报与汇算清缴相结合的方式。由于种种原因,如宣传、宣讲力度不够位,大家都对政策一知半解,没有精准到位,或者由于申报的APP系统没有完善好,在宣讲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误解或者操作失误造成的;有一些是存在数据没有完善好,纳税人填写后无法核对其真实程度等情况,导致人民自行申报的时候存在或多或少的漏税行为。
这样对稽查部门来说,存在着很大的压力。如何才能做到让每个公民都清楚了解新的政策呢?稽查部门又如何才能准确核实到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呢?
二、结语
新税法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通过征求意见稿和扣除暂行办法来看,完全体现了国家旨在减轻人民生活负担,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的初衷。但是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专项附加扣除的细则还需要不断地修改与细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作者简介:
黄漪岚(1982.5-),女,汉,广东人,本科,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财政税收。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案例分析
所得税法
黄漪岚黄伊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广州511483)
摘要: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到目前为止已经实施9个月了,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究。本文通过对几个案例的分析,进一步分析现行个税法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费用
项目基金: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立项课题《个人所得税改革中专项附加扣除研究》(项目编号:pdjh2019b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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