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租赁合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所得税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基本信息
1.1 房屋坐落: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_______号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号。
1.2 房屋面积:_______平方米。
1.3 房屋用途:住宅。
二、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具体租金双方协商确定。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为每月_______元,按月支付。
3.2 乙方应在每月的_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3 乙方支付租金时,应提供真实、合法的支付凭证,以便甲方开具发票。
四、押金
4.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元。
4.2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无损坏或经乙方赔偿后,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维修责任
5.1 甲方负责维修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确保房屋及设施的正常使用。
5.2 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和居住租赁房屋。
6.2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6.3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
6.4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租金和押金。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租赁房屋及设施。
7.2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7.3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处理乙方的维修申请。
八、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8.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租赁房屋及设施,或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