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救援的应急预案范文(3篇)
灭火救援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灭火救援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为加强社区消防安全、提高社区居民消防意识,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居民能准确报警,保证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社区消防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第一责任人,使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附组织机构名单)
  组长:高 艳 梅
  副组长: 张 亚 峰
  成员: 陈 学 荣
  二、公布火警电话,使报警电话家喻户晓。
  发现火灾,居民或工作人员应立即拨打或报警,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负责人电话,尽可能做好先期处置。
  三、加强防火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查处火患苗头。社区以“预防为主”,组织成立了巡逻值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告组,三级联防联控工作体系。
  1、逻值勤组:王凤山、王瑞华、李云志、冷文胜、张丽萍、施宝成、张喜和、伊长霞、杨志贤、郭连义、孙淑华、郑淑香
  其职责是:每天早晚轮流在社区巡逻,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及时上报社区、街道并及时组织处理。
  2、后勤保障组:高艳梅、王瑞华、勾胜武、冷文胜、王如星、施宝成、张喜和、张亚锋、杨光宇、郭连义、陈学荣、郑淑香、伊长霞、杨志贤、李春欣、于文霜、许长青、刘俊月、李静、王俊梅
  其职责是:正确掌握火情变化发展趋势,及时了解扑火情况,并进一步向上级汇报。及时组织调配物资,协调物资供应,并负责受灾众的的转移安置工作。
  3、宣传报告组:陈学荣、王如星、刘俊月、张亚锋、高艳梅、郭亚丽
  其职责是:利用社区通、标语、横幅等手段,向众宣传防火安全知识,提高众的预防意识,减少火灾的发生。如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敢到现场,了解火情,向有关部门提供真实的报告。
  四、实施程序:
  1、扑救火灾时,在街道负责人未到达时,由社区责任人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2、在扑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
  3、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消防大队人员专业力量为主,本部门的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4、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如遇火势大难以控制威胁到其他居民财产安全时,应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以便确保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五、预防宣传
  1、在重大节日前,组织义务消防队伍进行因烟火引起火灾的处理方法演练。
  2、由社区义务消防宣传组上门入户进行宣传,居民家中因用电超额引起火灾时的处理方法。
  3、因大风天引起火灾时,宣传居民应避开高压电源、用火地点、及时报警。
  4、因家庭油锅着火,居民应立即盖上锅盖,切断电源。
  5、因家庭液化气泄漏引起火灾。宣传居民选择逃生,立即拨打8292119,并向社区居委会报告,社区居委会人员与居民维护好现场。
    灭火救援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
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
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应急预案范文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
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