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15篇)
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1
x月x日晚,我们在实验楼__x教室有幸参加了__x博士关于“类风湿关节炎诊治与新进展”的精彩讲座,不但让我从中汲取了在中西医结合理念下诊治类风湿方面的经验,也让我感受到了x教授从容不迫的教学风格和随机应变驾驭课堂的潜质,他的愉快的课堂气氛,严谨的教学语言,绚丽的教学情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颇受震撼。下方来谈谈我的听后体会。
首先,扩大视野,转变思维。x教授把自己丰富的临床经验融入讲座中,深入浅出。从类风湿的定义诊断到临床表现,再到预防预后,从尪痹到病因病机,从西医到中医,再到中西医结合,全方位、多侧面讲述风湿与类风湿疾病鉴别诊断与各自特点,以及国际新进展,让我受益匪浅,为我将来的中西医结合之路作出了引导。并强调中医药在类风湿疾病上的特,期望同学们能正确认识中医药的优势,要发奋学习,不断的发扬提高。x教授扎实的理论功底、深厚的文化积淀,讲座图文并茂,扩展思维的教学方法,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感到自然清新,体现了名师的大气。
其次,尊重学生,平等交流。在课后交流答疑中,x教授走到学生中间,应对面耐心的倾听学生心底的声音,答疑解惑。自主探究是尊重学生的体现,尊重学生,是学生自主探究的前提。在他的课上,真正听到了学生自主交流的声音。他的回答,唤醒学生的兴趣,激发了学生思维,活跃了课堂气氛,让我倍感温馨。
我很喜爱x教授的课,正因他强调发挥中医优势的教学理念,以及平等互动的教学风格,展现不仅仅是他的精湛的教学功底,还有渊博的学识,丰厚的文化底蕴,谦逊的品格。然而,透过听x教授的讲座,更感到自身各方面的欠缺。
总之,我要向x博士学的东西很多。因此,在今后工作学习中,我要深刻明白运用并实践__x博士教育思想精神,以后要更加发奋充实自己,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多学习,勤反思,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并像他那样,不断探索研究,不断学习提高。
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2
11月12日下午,我校举行了一期由钟雷老师做题为《做有追求的教师》的专题讲座,参加这次讲座后,我深受鼓舞,感受、感触颇深。
教师必须是一个有大爱的人。一个优秀的教师应当是像说过的那样: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优秀的教师就是要视自己的事业胜过生命,视自己的学生胜过自己的孩子。没有爱就没有一切。爱心是做一个有魅力的教师前提。
教师必须是一本学生永远读不完、读不够的书。教师的智慧会直接影响学生的发展。一肚子墨水,外加一手好字,一张巧嘴,就是一个好教师!
一个引领孩子们成长的人,必须是一个乐观向上、热爱生活、充满激情的人。教师要心存美好,用高尚的人生观去影响孩子们。教师也是社会人,教师不是神仙,也有物欲私欲。但是要时时提高自己的修养,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要甘于平凡的生活。教师活泼开朗、热情大方的性格,健康愉悦、追求美好的心态,不仅会给孩子们一天天的学习生活带来幸福快乐,更会给孩子们带来理想人生的追求。
阳光做人,乐观做事,今天的态度决定了今后的命运!塑造阳光心态吧,做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幸福教师!
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3
四月份,我有幸听了牡丹江师范学院孙朝霞教授的有关小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讲座,受益匪浅。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特制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我仔细阅读,知道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都会引发学生不可避免的伤害。因此,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已经迫在眉睫。通过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我有以下体会。
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体会到,对于在校老师、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予以妥善、正确处理,这不仅有利于维护老师、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也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老师、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它不仅避免了家长和学校之间不必要的扯皮,让我们老师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严抓教育管理和校园建设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以法律的形式划定了学生事故伤害的责任范围及其责任人,将学校、老师、学生及其监护人所负的责任明确,将有助于更妥善、更准确地解决处理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的人身事故伤害,兼顾学校和学生两方面的合法权益。
理想人生
我认为,小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一些伤害事故是在所难免的,但在事故的解决过程中往往要牵扯学校、老师太多精力和财力,并且学校往往要成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而被推上被告席。不管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学校担大头,这对学校而言是不公平的,因为学校成了事实上的“弱势体”。
仔细阅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后,体会到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维护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是为了保护“弱势体”的利益,而不是帮学校摆脱责任一个合理的借口。但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也在教育我们学校老师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作为老师、班主任,一定要尽责尽力教育好学生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当然学生也必须遵守学校纪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在学校期间听从老师的教导,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还提醒我们,如果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
应的责任,不能完全推给学校,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起诉。每位教师都要牢记:当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紧急救助。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避免了老师、家长和学校之间不必要的扯皮。也让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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