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采购合同模板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采购相关效劳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标的为采购。
2、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名称:
规格:
数量:片单价:
3、凡乙方供应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实用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4、乙方提供合同货物的供货范围按技术标准。
5、乙方应按照经设计单位批准的深化设计图纸、样品、技术要求制作、安装上述货物。
1、交货期:年月日(如甲方要求提前,那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将在双方正式确认图纸后向乙方发出起始交货日期及开工日期的通知。
2、质量标准: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3、质保期:贰年。
(一)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RMB )。
(二)合同价风格整
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见报价单),除设计变更及双方确认的价风格整外,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净量、损耗不计)结算。
2、在合同有效期内至此后的三个月内,原料价格的变动和政府政策变动等将不会导致本合同单价的涨落,即一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方承受高于或低于本合同单价的同类型产品;
1、合同签订且生效后3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即(RMB:元)
2、出货前3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 %的货款,此笔款项到帐或应当到账后乙方立即安排发货。即(RMB:元)
3、全部货到工地二周内验收完成,检验清点完好无损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约总价%验收款。即(RMB:元)
1、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立货物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完整性。
2、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
收货人:
3、合同交货日期以到货时间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4、乙方负责合同货物从乙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及装卸。乙方应在发货前两天以快递或将该批货物的发货批次、名称、规格型号、发运日期、数量等通知甲方。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满足设计、安装、试验、检验、培训和修缮所需的技术资料。
1、乙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设计、检验、安装、验收、维修等相应的技术效劳。
2、乙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展技术效劳,按照技术资料负责安装,并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中发现的制造质量等有关问题。
3、乙方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安装、技术效劳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1、由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展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乙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展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如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缺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标准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
用由甲方自负。
4、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满足合同报价所述,满足业主的要求,并以对其要求最高者为准。假设产品有破损或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无条件承受换货或退货。
5、乙方施工质量应到达优良标准且符合甲方效劳的业主——公司的要求,最终验收以通过业主的验收为准。
6、本合同产品的选型、款式、用材由乙方提供小样并负责与业主——*公司确认,由此产生的图样偏差而无法获得业主的认可,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类推得知,合同报价中的图样仅为示意,不作为乙方供材的依据,实际由乙方和业主方确认,乙方不得因此对抗甲方。
7、材质及相关品牌要求:
8、质量要求:
1、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约定的货物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质量缺陷货物价款10%—30%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最终验收标准,必须在甲方的监视下完成整改,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假设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20%的质量罚金。
3、工期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延期交货的,乙方应按延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积最高不超过货物总价款的10%)。如乙方无理由延期交货达15天或以上的,除继续计算上述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交货、完工的,交货期、工期相应顺延。
1、乙方供货送货前,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电子送货单数据(标的物的净重、毛重、包装方式、包装体积、报关HS.码等)并自行持电子送货单通关进区,办妥进关送货单盖章及出关扫描工作。因乙方工作的缺陷导致甲方退税不成,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执行期间,在乙方供货及开票前,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外贸公司)和乙方另行缔约一份协议,那么本协议将自动作
废。除缔约方(即甲方名称)外,协议的所有内容将与本合同完全
相同,乙方无权回绝。新协议缔约后,如存有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
部分或全部合同款的情形的,就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乙方须向上述
第三方出具甲方有权代收的承诺,并向上述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开具
全额增值税发票,且发票的品名、单位、数量、价款于开票前必须
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1、乙方:须按合同内容提供产品,并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制造及验收标准(规定)。在保修期内,如出现
故障,须在8小时内提供备品和完成维修。
乙方供货时,随产品一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等质量
证明资料. 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报关所需的一切
相关资料(如标的物的净重、毛重、包装方式、包装体积、报关HS.码等)。
2、甲方:须按产品规格和说明书中的使用环境使用,按产品规格和说明书中的安装方式安装。否那么,责任自负。
1、本合同价格为含增税价。乙方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效劳(包括运输)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
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
乙方承担。
1、合同报价单、图纸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合同报价中的条款与本合同不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除非双方另作书面说明。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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