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施工合同(5篇)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装修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见附件《装修预算》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见附件《装修预算》)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工程变更单另计。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工程技术规范》、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
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5%约合人民币 元
    2、水电验收合格,木工进场前,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约合人民币 元
    2、木工验收合格,油漆进场前,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约合人民币 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天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5%约合人民币 元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对 装饰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地点:
    2、承包范围:
    3、承包方式:
    4、工程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5、工程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天数为 天。
    6、合同价款: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障碍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速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3、由乙方办理。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三、乙方工作
    1、指派为 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 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
    四、有关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 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五、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已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已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
延;责任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