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编号怎么填
劳动法 试用期合同⼀般都会有相应的合同编号,对于劳动合同来说也是⼀定的。我们在填写劳动合同的时候就要知道关于合同编号怎么填写,很多⼈不清楚这⽅⾯的规定,⼤家可以做个相关的了解。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编号怎么填
劳动合同书上的编号不需劳动者填写。⽤⼈单位可以按照12位数进⾏编写,也可分开来,⼀是⽂件代号,⼀个编号。还可以按照签订合同时的顺序来编号。
⼆、劳动合同签订须知
第⼀,单独的试⽤期合同是⽆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若⼲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单位录⽤后,双⽅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期,试⽤期应包劳动合同期限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如果约定试⽤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期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期合同”是⽆效的。但“试⽤期合同”的⽆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第⼆,试⽤期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劳动法》第⼆⼗⼀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期。试⽤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以上不满⼀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第三,资⾦担保违法,可酌情提供担保⼈。⽤⼈单位要求新⼊职员⼯试⽤期提供担保,可能有两种形式,⼀种是以收取保证⾦(物)的形式,⼀种是以提供担保⼈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第⼀种是我国劳动法明令禁⽌的;另⼀种是要求提供担保⼈来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没有法条作出过明⽂的允许或禁⽌,劳动者可以本着⾃愿的原则提供。
因此,劳动合同编号⼀般不需要劳动者填写,这是⽤⼈单位来填写的,公司的劳动合同编号⽅式⼀经确定,不可随意更改,否则容易混乱不好管理。作为劳动者更需要关注的是合同的内容,这关系到⾃⼰的利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