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在XX县教育系统实施“归雁计划”,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1、XX县户籍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2、配偶或父母为X县户籍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3、愿意到XX县工作的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经过统一招聘的、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2、男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X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X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和小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6、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雁计划”实施范围
1、近三年教师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其他不宜列入“归雁计划”的情形。
四、实施程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以下材料:X县XX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在编在岗证明,于20XX年9月10日前到XX县教体局人事股提出书面申请。(:XXXXX)
2、组织审核
对提出调动申请人员由“归雁计划”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面试
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形式,考生自备一节与报考学段一致的微型课(高中和职专为我县高中和职专一年级现行教材,初中为我县初中八年级现行教材,小学为我县小学五年级现行教材),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在X县教育系统“归雁计划”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编制等部门配合。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XX县人民政
府网)。
4、公示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调动办理
面试合格人员经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由县编制部门负责办理入编手续,人社、财政和教育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调入教师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五、待遇
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六、组织领导
教师调动申请本次X县教育系统实施“归雁计划”工作,由XX县教育系统“归雁计划”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保证各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要各负其职,通力协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在编在岗证明样表
2、教育系统“归雁计划”报名表
XX县教育体育局
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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