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巡查内容:
1、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
2、任命一名学校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3、寄宿制学校或有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不足600名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标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4、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及报告记录。
6、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和登记记录。
7、建立学校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和记录。
8、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验,未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9、对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进行查验登记,对无证或漏种学生应进行预防接种补证
、补漏种并有相关记录。
10、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11、对发生传染病的学生班级、宿舍等相关环境进行及时消毒,无消毒记录。
12、制定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3、供、管水水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业。
14、使用桶装饮用水的学校、托幼机构,应向厂家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饮水机应定期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15、分散式供水(自备井、水窖等)应设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并对水质进行消毒。
16、分散式供水(自备井、水窖等)周围30米内不得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
17、提倡学校采用开水作为学生饮水。盛装开水的器皿应定期消毒并加盖上锁。
寄宿制18、教师课桌、课椅应达到每人一席。
19、冬季采暖期室温应保持在16℃~18℃之间。
20、学生宿舍应一人一床,上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21、新建教学楼每层均应设厕所。
22、宿舍应设有换气窗,保持通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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