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旅游协议合同
一、合同背景
本合同由甲方(旅游者)和乙方(旅行社)共同签署。根据甲方的要求和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双方达成协议并约定以下内容。
二、行程安排
1.出发日期:甲方计划于合同签署后的30天内出发。
2.行程安排:乙方根据甲方的旅游需求,提供以下日程安排:
第一天:抵达曼谷,乙方安排接机并送往酒店;
第二天:曼谷市区观光游览,包括大皇宫、恭王府、玉佛寺等;
第三天:乘车前往清迈,参观长颈族村落;
第四天:清迈市区观光游览,包括双龙寺、周末夜市等;
第五天:乘车前往普吉岛,享受海滩度假;
第六天至第九天:在普吉岛自由活动;
第十天:返回曼谷,乙方安排送机结束行程。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3.总费用:旅游费用总计为XXX人民币,包括交通、住宿、导游服务费等。具体费用清单如附件所示。
4.支付方式:甲方需在合同签署日起10天内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余下的50%需在旅游出发前5天内支付完成。
四、权责
5.甲方权利: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并要求乙方妥善安排行程,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
6.甲方责任:甲方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旅游需求,并按时支付费用。
7.乙方权利: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需求调整行程安排,并提供合理的旅游服务。
8.乙方责任:乙方应确保旅游安全,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旅游服务,并妥善解决甲方在行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取消及退款政策
9.甲方取消合同:如甲方在行程出发前10天内取消合同,应支付合同总费用50%作为违约金;如行程出发前7天内取消合同,应支付合同总费用70%作为违约金;如行程出发前3天内取消合同,应支付合同总费用90%作为违约金。
10.乙方取消合同:如乙方在行程出发前10天内取消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预付款并支付相同金额作为赔偿金;如行程出发前7天内取消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预付款并支付总费用的10%作为赔偿金;如行程出发前3天内取消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预付款并支付总费用的30%作为赔偿金。
六、其他条款
旅游合同11.附加费用:如甲方在行程中有其他特殊需求或个人消费,应自行承担对应费用。
12.争议解决: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至双方所在法院进行解决。
七、签署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行程结束。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日期: 日期:
签名: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