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在旅游行业拥有较强的旅游资源和市场整合能力,乙方有旅游、商务出差、会议及会展相关服务需求和购买飞机票、火车票等票务的需求,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同意,如乙方需要相关旅游服务时,乙方优先选择甲方作为业务合作方,由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商务出差、会议及会展相关服务和购买飞机票、火车票等票务服务。
1.2如乙方通知甲方有特定服务需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满足乙方需求。
1.3甲方在为乙方提供服务时应根据双方协商的条件给予乙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
第二条 合作方式
2.1甲方将参照相关服务项目的市场价格给予乙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价格由双方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另行协商确定。
2.2甲方将安排专业人员为乙方提供服务咨询和进行业务接洽。
2.3如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市场价格发生变更,甲方将提前10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 结算
甲乙双方按月以人民币结算,具体业务结算流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在甲方的经营范围之内,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旅游服务合法,并具有相应的资质,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2甲方保证将按照本协议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资讯。
4.3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及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兹就双方之间的共同合作,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指由一方向对方透露的,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其附件的内容、商业计划、技术数据、产品构思、开发计划、职员名单、操作手册、财务情况以及本合同(含附件)的所有内容和其他递交时约定为保密信息的资料(以下通称“保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