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学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我县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方针。
二、组织领导
我校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结核病控制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结核病防治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防范措施、加强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保障师生健康。学校可采取多种形式如:选择主题班会、观看宣传光盘、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也可根据本校特点,开展具有特的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以提高广大师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2、在每学期开学后,组织学生对学校的环境,尤其是教学区、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学校教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畅,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3、及时发现可疑病人。对有咳嗽超过两周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
4、每年对学生开展一次结核病预防性体检,体检率必须达到95%以上。具体体检办法按体检方案实施。预防性体检为有偿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费。在进行结核病预防性体检时,发现结核菌素实验强阳性反应者,应立即转送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X线胸片检查和痰检,对确诊为活动性者,应进行正规和管理;对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未定诊为活动性者,要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预防服药。
四、疫情报告、学校发现疑似或结核病人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向上级报告疫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结核病暴发、流行时,结核病防治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向胡状乡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疫情。
五、应急响应等级和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等级共分为四级,即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其启动条件是:当我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生一例活动性病人(包括结核性胸膜炎)
,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如在一个月内发生两例活动性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如在一季度内发生三例活动性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如在一个月内发生三例活动性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六、应急响应行动
、对患者的处置:
确诊的传染性病人(包括教职员工),立即休学隔离,由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病人的与管理。传染性消失后,凭县级以上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校,由校医或家庭督导员负责管理,确保规则用药。
2、应急响应行动:
四级响应行动:对其密切接触者——教师、同班同学,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5%以上。
三级响应行动:对其密切接触的教师、同年级的同学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6%以上。
二级响应行动:对全校的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7%以上。
一级响应行动:对全校的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8%以上;之后在第三个月对全校的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进行第二次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9%以上。
在采取以上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时,我校结核病筛查由校医院组织实施。结核病筛查为有偿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费。
3、对重症感染者的处置:
在结核病筛查中,发现的重症感染者即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的学生,应给予自费预防性,防止其以后发病。
七、责任追究
为避免结核病应急事件特别是一、二级应急事件的发生,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当学生发生可疑结核病症状或确诊为结核病病人时,校医院医生应积极向西电集团医院转诊报告,并写出转诊单。学生得到医生告知未按要求及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确诊,由此而引发病情加重、感染他人的由该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校医未及时转诊超过两周者(以转诊单日期为准),则按《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追究校医的渎职责任。
2、应积极配合结核病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结核病预防性体检和针对疫情发生而采取的应急响应行动。
xx初级中学
2018年3月1日
第二篇: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预案
难作堰小学结核病防治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
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的各项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制订本预案。
结核病宣传日一、严格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
长:陈功义
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落实人员分工、资金保证、部门协调。副组长:汪炳奎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组
员: 徐金元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郑娜娜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及资料汇总。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二、学校结核病预防措施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三、学校发生病的处置办法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
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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