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实施客观、公正的内部环境审核,检查本厂施行环境管理制度是否被确实落实,并对制度之不符合事项,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以验证各项环境管理活动及其相关结果与标准要求相符合,从而确保环境体系持续符合性、有效性,并为管理评审、改进环境体系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凡与环境管理体系相关之部门或管理活动,皆为审核范围
3    定义:
3.1内部环境审核:为一项内部系统及独立性的检查,以判定环境活动与相关结果是否符合预定计划,及这些计划是否被有效执行并能适切达到环境目标。
3.2定期审核:
依据本厂「年度定期内部审核计划表」计划内容,对各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审核。
管理者代表3.3不定期审核要求:
3.3.1    环境系统发生重大变更时,包括组织较大异动及各项规定、办法重大修订时。
3.3.2    本厂环境发生重大异常时。
3.4内部审核小组,成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3.4.1    经接受ISO14001内部环境审核训练课程12小时以上训练合格且获得资格证书者。
3.4.2    审核组长由管理者代表在审核员中指定认命产生。
3.5不符合事项(NON CONFORMANCE)一般分为以下三种状况:
3.5.1    体系性不符合:环境管理体系存在系统上的缺陷,如编制的环境手册、程序文件不符合ISO 14001:2004标准要求。
3.5.2    实施性不符合:未实施某个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
3.5.3    效果性不符合:某个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虽已实施,但实施的效果未满足标准要求。
4    权责:
4.1管理者代表为本程序之权责单位,负责本程序的编制,并确保依据本程序之规范作业。
4.2年度内审计划由文控制定、管理者代表批准。
4.3不定期审核时机由管理者代表决定。
4.4内审通知由审核组长制定,审核作业由审核小组成员执行。
4.5成效与预防经审核员确认后交管理者代表批准结案。
4.6纠正措施与改善确认追踪由审核组长负责。
4.7审核报告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5    作业内容
5.1内部审核工作流程。(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