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城镇中心小学
为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规划的要求,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力争使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由规范化上升为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特在我校各班级挑选三十四名学生作为语言文字规范监督员并制定了语言文字规范监督员及职责工作职责。
经教务处反复挑选,现确定如下三十四名同学为骆驼城镇中心小学语言文字规范监督员。
班级 | 监督员 | 班级 | 监督员 |
一(1)班 | 张晨悦,赵泳棋,高梦菲 | 四(2)班 | 张德芳 陈丽媛 裴雪琴 |
一(2)班 | 刘罗阳 郑文芯 杨雅馨 | 四(3)班 | 范敏 张晓鑫 邢睿 |
二(1)班 | 韩萌、程东博、刘心洁 | 五(1)班 | 赵世琪 车文治 殷越 |
二(2)班 | 姚锐 庄雅茹 王欣蕊 | 五(2)班 | 陈金凤 柴麟 巩锋 |
二(3)班 | 李雨瑄 张国鑫 包铭轩 | 五(3)班 | 刘思思 李俊 李颖 |
三(1)班语言文字手抄报 | 郇欢 周玉邦 赵采卿 | 六(1)班 | 杜国翔 曹颖 胡欣 |
三(2)班 | 师宇娟,王静如,杨睿轩 | 六(2)班 | 王欢欢 周鹏 常顺运 |
三(3)班 | 张雅婷 周文萱 何佳慧 | 六(3)班 | 张玉珺 刘思源 何欢 |
四(1)班 | 夏文晓 吴筱 杨玉轩 | ||
语言文字规范监督员必须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能说标准、流利的普通话,不夹带方言。
(3)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在校园内坚持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不写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监督、检查校内不规范用语和不规范用字现象,及时登记后向学校教导处汇报,使普通话成为学校工作、学习的语言,力争消除用字不规范的现象。
(5)利用班级手抄报等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活动,宣传动员本班全体同学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6) 随时对班级内、校园内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提出建议。
骆驼城镇中心小学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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