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
2021年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1
  在第33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学院党委决定召开全院庆祝教师节大会,并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推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20__年教师节拟授予六项荣誉称号的名额分别为:院级教学名师20名、院级科研尖兵20名、院级党员先锋20名、院级师德模范10名、院级管理标兵10名、院级服务能手10名。
  二、推优办法
  (一)今年六类荣誉称号的遴选工作,仍按照《__警察学院院级个人荣誉称号遴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
  (二)在部门推荐环节,原则上按照每类荣誉称号的推荐人数不超过部门人数的1/3;推荐人选的业绩成果以最近两年(20__年9月以来)为考察期限。
  (三)相关职能部门在会商提出表彰人选时,可不囿于部门推荐的范围,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据平时的掌握,对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其他人员直接予以推荐。
  三、工作要求教师节活动方案
  (一)部门推优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由部门班子成员或党支部成员集体决定推荐人选和顺序。部门领导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鼓励和引导,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有效激发各方面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二)院纪委全程监督评优表彰工作,对违规推荐、带病推荐、跑闹要等问题,一经查实,要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问责。
  (三)请各部门于9月4日(星期一)12时前将本部门各类荣誉称号汇总表(见附表)报人事处,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推荐。
2021年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2
  为充分弘扬我县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
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塑造教育良好形象,实现“美丽__教育、美好城乡学校”目标,拟在第32个教师节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在职在岗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㈠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务。
  2、在师德修养和为人师表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廉洁从教。
  3、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教育法规,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__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严禁》。
  2、在师德修养和为人师表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广大师生、家长的广泛赞誉。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廉洁从教。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无迟到、早退、违反教学纪律现象。
  4、业务精通,治学严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评选类型和名额
  先进教育工作者若干名,参评对象为休中、海中、一职高、二中、一小、二小中层正职以上学校领导、其他学校校长和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优秀教师按照附件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
  四、评选程序步骤
  先进教育工作者由教育局根据教育教学评估等学校管理情况及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研究确定人选,并在教育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表彰审批表交人事股备案。
  优秀教师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在重视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同时,突出师德师风、品行素养的考量,要注意向一线教师倾斜。各校要将评选范围、条件及有关文件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严格评选程序。评选工作应民主、公开、公平,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人选上报前,应在本单位公示七天,接受众监督。
  请各校按照通知精神于7月15日前将优秀教师表彰审批表报教育局人事股,评选有关材料(包括教师会议记录、公示材料)留校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公示被举报,经查实,取消该校当年评选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