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党支部组织委员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1、使新当选组织委员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
2、使新当选组织委员具备基本的工作能力;
3、掌握党员发展的基本程序;
二、培训内容
1、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组织委员的职责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例如党员鉴定,编造党员名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情况。
(5)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分工组织委员负责。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例如党员鉴定,编造党员名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情况。
(5)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分工组织委员负责。
2、组织委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扎实的党务知识;
(2)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
(3)具备民主作风。
3、党员发展的程序
(1)确定积极分子
党组织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通过平时表现,听取党小组、众座谈会、任课教师、班主任的意见确定积极分子,并填写《发展党员考察表》的前半部分。
(2)积极分子的培养(关键词:培养联系人、半年考察、填表)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的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并填写在《发展党员考察表》中。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3)发展对象的确定(关键词:一年后、听取意见、支部大会讨论确定;政审、校党校培训)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治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4)预备党员的接收(关键词:入党介绍人、《入党志愿书》、组织员谈话、党委审批、宣誓)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5)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关键词:季度考察、一年、申请、支部大会讨论、审批、党委存档)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附件: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2、《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十一五”期间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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