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部门基层党组织职责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2.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 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员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 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众的意见,维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 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 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 承担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基层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和本级组织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持党组织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主持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紧密结合本部门或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安排党组织日常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党组织委员会和党
员大会讨论决定。
2. 检查督促党组织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党组织委员会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 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党员和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 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组织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
5. 抓好党组织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协调党组织委员会成员间的关系,指导和支持各委员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积极性。
6. 协调部门或单位内行政工作和党组织工作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本部门或单位业务工作的完成。
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的职责。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 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或单位党的组织建设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工作的计划和建议;负责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2. 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负责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 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
4. 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拟订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5. 负责党员鉴定、登记和党内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组织委员的职责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 了解本部门或单位党员和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
2. 拟订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业务与科学文化知识。
3.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发动和交流互动工作。
4. 负责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
5. 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众调查研究,协助做好本单位优秀调查报告等评选活动的基础性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1. 对本部门或单位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 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
3. 受理党员和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 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 根据组织决定办理对党员处分的具体工作,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1. 组织本部门或单位青年党员干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2. 指导本部门或单位共青团组织(青年工作小组)围绕党组织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支持、帮助青年组织搞好自身建设。
3. 指导青年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培养工作。
4. 了解青年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5. 定期向党组织汇报青年工作情况,对青年工作和青年组织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
众工作委员工作职责
1. 指导本部门或单位众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2. 听取和反映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3. 指导众组织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4. 听取和反映非党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存在的思想和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