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班班主任:
根据《通知》要求,各班需要完成本班男生人数的14%的网上报名人数的死任务。(即,一个班50个男生,那么最少要有7个学生网上报名,并提交报名表。)组织毕业班学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zbbm.chsi和zbbm.chsi。),在线填写,并下载《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各一份)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交给班主任(或把三个表的电子表发给班主任)。于6月15日前班主任收集好后,交到S3-516办公室黄敬榆老师处。
计算机工程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做好我校2011年预征工作,根据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4月28日联合召开的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精神,我校2011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从5月4日起启动。为确保预征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业明
副组长:姚宏城
成 员:邓高强、苏金生、唐 左、刘晓华、郑卓明、刘锦铭、郭钟琪、范宇鹏、齐向东、吴克娅、梁德才、支建明、许海柏
二、预征对象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女生与非应届生不参加预征。
三、预征条件
(一)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23周岁。
(二)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 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征集义务兵的政治条件。
(三)身体条件:按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视力标准,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08年8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执行,左眼裸眼视力要求为4.5以上,右眼裸眼视力要求为4.6以上。
四、有关部门工作分工
为加强我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组织开展,2011年我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征兵宣传标语由学校领导挂帅,招就处、武装部、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宣传部、财资处、各二级学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相关部门工作分工如下:
(一)武装部:
1.负责毕业生预征工作具体实施和工作协调,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和解答,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等相关工作;
2.协助组织召开毕业生预征工作会议;
3.做好应征士官的有关报名、体检、政审等工作。
(二)学生处:负责预征对象学费代偿补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预征对象信息统计,对本校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复核,并汇总寄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补偿代偿后续等工作。
(三)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1.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完成各项上报材料;
2.组织开展网上报名工作;
3.做好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网上报名系统管理以及信息上报工作。
(四)宣传部:悬挂张贴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宣传标语;负责学校层面的预征宣传工作。
(五)财务处:负责审核预征对象学费收缴情况。
(六)广州校区综合办负责联系广州天河区人武部做好广州校区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事宜。
(七)各二级学院及毕业班级:
1.组织召开本学院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动员大会,组织毕业班级辅导员和毕业班班主任认真学习有关预征工作政策与精神;
2.由毕业班班主任组织召开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主题班会,组织、发动和鼓励本班毕业生积极报名应征,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应届毕业生预征的有关政策;
3.加强与本学院在外实习的毕业生的联系,做好广泛发动工作,保证预征登记信息发到每一个毕业生;
4.协助组织动员毕业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对预征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进行预审,上报材料汇总、提醒预征对象及时应征等。
五、预征工作的组织实施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过程的管理,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网上登记报名。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为zbbm.chsi。相关政策请查询该网站。武装部联系人:吴春梅,电话7796226,qq280862621。具体预征流程见附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1 | 5月5日 | 预征工作会议 | 召开学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会议精神,布置我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 |
2 | 5月5-11日 | 宣传动员周 | 武装部负责张贴预征宣传海报、预征信息发布、政策咨询、解答等。宣传部、团委、各二级学院配合武装部做好相关工作。 |
3 | 5月12日-6月15日 | 网上报名 | 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zbbm.chsi和zbbm.chsi。),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各一份)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
4 | 5中下旬 | 迎接检查 | 迎接省教育厅和省征兵办对高校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 |
5 | 6月18-21日 | 材料汇总 | 各二级学院负责预征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进行预审,同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把《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汇总上交校武装部 |
6 | 6月21-30日 | 初审初验 | 校武装部会同所在地兵役机关(金湾区武装部)、教育、公安、卫生等相关单位,组织报名学生政治初审、身体初检。 |
确定预征对象 | 校武装部根据初审初验结果,将双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同步确认。 | ||
学费和贷款审核 | 财务处负责审核预征对象的学费收缴情况。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预征对象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校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把《补偿代偿申请表》交校武装部。 | ||
办理预征手续 | 签字盖章的《预征登记表》由校武装部给学生本人,存根由兵役机关留存备查《补偿代偿申请表》校分管领导签字后,发给学生。以上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 ||
7 | 6月30日 | 预征信息统计 | 校就业办通过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办公信息网访问预征报名相关统计信息,网址为zbbm.chsi和 zbbm.chsi。 |
8 | 10月30前 | 预征提醒 | 各二级学院通提醒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预征登记表》及《补偿代偿申请表》。 |
9 | 2012年2月后 | 补偿代偿 |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并汇总各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寄送的材料,一份存档,一份盖章后送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复核,并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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