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会议管理工作通知
会务工作
    规范会议管理工作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
    针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组织,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就会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规范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办会原则
    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统筹整合会议安排,会议内容能并则并;尽量采用网络、电话等形式传达工作任务,会议形式能简则简;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会议规模能小则小;提倡讲短话、开短会,尽量缩减会议议程,会议时间能短则短。
    二、会议召集和周期
    1.全局性会议应由局主要领导或经授权的分管领导召集,一般不临时动议召开。
    2.职能线上会议应由局分管领导召集,能归并的归并,原则上每年不超过四次。
    3. 原则上各处室长不得召集有非本处室人员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议,确需召集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授权,按要求办理办会手续。
    三、会务组织
    1.会议报备和审批
    (1)全局性会议应提前一个月向局办公室报备,即每月20日前报送下个月的全局性会议“备案审批表”,经局办公室初审后,报局主要领导审定。
    (2)职能线上会议应在拟召开会议前一周向局办公室报备,即每周五前报送下周的职能线会议“备案审批表”,经局办公室初审后,报有关分管领导审定。
    (3)报备内容要附上初拟的会议方案或通知,明确会议的名称、性质、目的、议程、时间、地点、参加对象及人数、会务和费用需求等。
    2.会议通知和发布
    (1)局办公室每周五对下周会议作统筹安排。
    (2)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会议主办处室负责起草通知,经局办公室审核后,统一以局办公室名义发布。
    (3)全局性会议原则上须提前一周发布,职能线上会议原则上须提前三天发布。
    3.会务组织和分工
    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召开的会议,会务工作以主办处室为主,局办公室和协办处室配合。
    (1)会议材料、签到等工作由主办处室负责;由局办公室协助做好会场的布置和服务工
作;由电教馆负责必要的摄影、摄像、录音以及多媒体等会议设备的技术保障工作。
    (2)如需租(借)外单位会议室,由局办公室负责联系落实。
    (3)如确需安排会议代表用工作餐的,应在会议备案审批时注明,并及早与局办公室衔接沟通,由局办公室协调解决。
    5.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并做好会议签到工作。
    (2)与会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因故确实不能参会的,应事先向会议主办处室负责人请假,并委托合适人选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4)会议期间,严格遵守有关交通、用餐等八项规定,一旦发现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