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试谈族徽金文与玺印的起源
赵 超
关于中国古代玺印的起源,以往学者们做过一些推测与考证。早期如黄宾虹先生就提出过玺印滥觞于模印铜器。他说:“古昔陶冶,抑埴方圆,制作彝器,俱有模范,圣创巧述,宜莫先于治印,阳款阴识,皆由此出。”ꨁ此一说法得到很多学者的赞同。而后,又有一些学者对中国古代玺印的起源提出自己的看法。如黄盛璋先生结合传世的古玺与殷墟出土的陶片印痕判断商代已经有了玺印。ꨂ石志廉先生则追溯肖形印的由来,坚持青铜器的模范与铭文印模是玺印的源头。他认为:“秦公簋的铭文就是有关玺印起源的一个最为显著的实例。……实际其铭文系由印模打就者。”ꨃ高明先生则认为:“(三件据说出自殷墟的铜玺)如果铜件确为真品,可能为某种器物上的附属装饰,恐非玺印。”ꨄ
的确,从直观材料上来看,青铜器铸造中使用的模范零件与玺印的关系最为接近。一些春秋时期青铜器的铭文可以看出是由单个字模拼合后铸造而成的。从山西侯马等地古代铸造遗址中发现的青铜器铸造陶范实物来看,这样的字模甚至可以直接作为玺印使用。但是,这是否就可以肯定此为中国古代玺印的起源呢?从近几十年中国考古学的大量发现与对古代玺印作用的研判来看,中国古代玺印的起源问题似乎还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这里我们想从族徽金文这一角度出发,对玺印的起源再做些探讨。
在现在可以见到的商周青铜器铭文中,存在着相当数量的族徽金文。它们具有明显的象形意义,往往由一些典型图像组合而成,如图1。这些族徽金文在青铜器上出现时,一般作为单独的一
ꨁ 黄宾虹:《虹庐藏印》“弁言”,打印本。
ꨂ 黄盛璋:《我国印章的起源及其用途》,《中国文物报》1988年4月15日。
阴识ꨃ 石志廉:《谈谈我国古代的肖形印》,《文物》1986年第4期。
ꨄ
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
图1
个徽号标志,没有其他铭文;有些附着在简短的铭文后边或铭文开头,也是处于署名的地位。可见其是在表示所有者或制作者的名号,即族名、氏名。有些学者则认为其中包含私名。对于其形体与含义,历来有过各种不同的解读。宋代以来的金石学者,往往极力去求其音读,予以隶定,费尽心机去套用后期的汉字将其释文。这种做法并不能正确解读这些金文的本来意义。正如王国维先生所说:“欲求无一字之不识,无一义之不通,而穿凿附会之说以生。”ꨁ近代以来,随着考古学、人类学、社会学等有关学科的发展,人们也加深了对古代社会的认识,因而能从新的角度来研究这些族徽金文。对于它们的含义与作用,近几十年中,学者有过不少讨论。认为这些金文是族徽的说法,首创于郭沫若先生,而后在古文字学界与考古学界得到了较为普遍的认同。此外,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它们是图画文字,并且采用多种方法去考证它们应该释读为哪些文字。有些考证得到一些认同,如将..释作“罗”,将..释作“冉”等。但大量的族徽金文还不能释作合适的文字,仍只能作为图像徽识来看待。
然而,也正因为把它们看作图像徽识来解释,使得族徽金文虽然在现存的商周青铜器铭文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但是却一直没有引起相应的关注,有关研究很少。张亚初、刘雨二先生曾经统计过,商周青铜器铭文总数在10000条左右,其中族徽金文就有4000多条。ꨂ王长丰先生近来总结金文总数达16000件,
含族徽的约有8000件。ꨃ对于这些族徽金文,长期以来既没有全面整理,也缺乏相应的断代研究。从现有的一些论述中,可见学者们已经注意到族徽金文基本上是属于商代的各大宗族标记,而周代的上层氏族并不使用这种徽识。张懋镕先生在其有关青铜器的论述中已经充分阐述了这一现象。张亚初与刘雨二先生的研究也结合甲骨文资料,把族徽金文的存在时期限定在殷商至西周早期之间。由此可见,族徽金文具有比较早的社会属性,可能反映了较早阶段的社会组织情况。
需要在这里提及,近来王长丰先生对殷周金文族徽做了系统的收集整理与研究,提出了自己对族徽的判别原则与整理方法。只是他把族徽都作为文字来讨论,认为“铸刻在殷周青铜器上的那些通过一定的方式与其他文字结合,形成有一定秩序的名词或名词之间的非正常语序叙述的缀联形式,可以单独出现,也可与先祖庙号联属,置于相对独立的长篇铭文之后、之首、之中,我们称这种文字为‘族徽’”ꨄ。虽然王长丰先生对于族徽金文做了大量的整理分类工作,并梳理了一些族徽的使用情况,成果斐然,但对于他把所有族徽都作为文字看待,并尽力加以释读的做法,我们还是有所异议。族徽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明显的由象形图画组合成的徽识。它们作为氏族的符号标识,只起到徽识的作用,似不宜硬性将其释读为某一个文字。由此想到,对于族徽金文的定性、分类与研究还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不过这些讨论与本文无关,就不再赘言。
在古代文献记载中,比较可靠的关于使用玺印的说法来自《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公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正义曰:“《月令》曰:周封玺。季武子
ꨁ 王国维:《毛公鼎考释序》,《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版。
ꨂ 张亚初、刘雨:《商周族氏铭文考释举例——摘自〈商周青铜器族氏铭文的资料和初步研究〉》,《古文字研究》第7辑。
ꨃ 王长丰:《殷周金文族徽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
ꨄ 王长丰:《殷周金文族徽研究》。
212
使公冶问,玺书。此诸侯大夫印称玺也。”另有一些记载认为早在三代就有玺印。如《逸周书·殷祝》:“汤放桀……取天子之玺,置天子之坐前。”《后汉书·祭祀志》称:“至于三王……始有玺印。”今人多认为这些说法为后人附会之言,一般不予采纳。如果我们采用《左传》的记载,就可以认为,在这时使用的玺印,附加在文书上面,作为证明身份的凭证。也就是说在春秋时期,已经确立了官方以及私人使用印玺作为凭证的制度与世俗习惯。
比较明显的关于官方使用玺印作为检验凭据的证据可见《周礼》的记载。《周礼正义·秋官·职金》云:“受其入征者,辨其物之媺恶与其数量,楬而玺之。入其金锡于为兵器之府,入其玉石丹青于守藏之府。”《注》曰:“郑司农云:‘受其入征者,谓主受采金玉锡石丹青者之租税也。楬而玺之者,楬书其数
量以著其物也。玺者,印也。既楬书揃其数量,又以印封之。今时之书有所表识,谓之楬橥。’”《正义》云:“云‘楬而玺之者,楬书其数量以著其物也’者,谓书其物多少之数量于杙,仍著于其物之侧,以为表识。”
《周礼正义·地官·司市》云:“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周礼正义·地官·司关》云:“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疏》曰:“注云‘货节,谓商本所发司市之玺节也’者,司市云:‘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是国货之节即司市之玺节也。凡商之货,本出于市。自内出者,赍司市之玺节,由门而达关;由外入者,赍邦国司市之玺节,由关达门,以至于王国之市。其出入不越国畿者,亦各赍玺节达于所至乡邑之吏。……云‘自外来者,则案其节而书其货之多少,通之国门,国门通之司市,自内出者,司市为之玺节,通之国门,国门通之关门’者,贾疏云:‘将送商人,而执节者别有过所文书,若下文节传,当载人年几及物多少。至关至门,皆别写一通,入关家门家,乃案勘而过。其自内出者义亦然。’”
这就已经把当时国家府库管理中使用玺印标识入库物品与各级关口使用玺印标识已检验的货物等有关情况说明得十分具体了。《周礼》成书时间,现在一般的意见是在战国时期。张心澂《伪书通考》认为《周礼》一书是“采西周及春秋时制度参以己意而成”ꨁ。那么就是反映出至少在战国时期已经形成了完备的国家职官玺印系统与使用玺印证明的社会习俗。从现在所见的大量战国时期官私玺印材料来看,这种社会现象是确实存在着的。曹锦炎先生也认为:“1975年陕西岐山董家村出土的裘卫铜器(四件),器主名卫,职官为‘裘’,是为周王管理裘皮的,证实了《周礼》的可靠性。可见《周礼》有关用玺的记载,
反映了一定的事实,至少说明对春秋时期玺印的普遍使用,已不用怀疑。”ꨂ
《周礼》的记载或许可以给我们一点启发,即玺印的使用最早是与商业、手工业生产紧密相连的,主要用于标识产品与商品的制作者、所有者,以及标识官方检验审核的结果。
由于缺乏殷商与西周时期的玺印实物证据,我们还无法确认在殷商与西周时期是否存在玺印,以及当时的玺印是文字印章,还是由图像符号组成的肖形印或者说徽识印。于省吾先生的《双剑誃古器物图录》与黄浚先生的《邺中片羽》《尊古斋古玺集林》收录了三方据说出土于安阳小屯的殷商铜玺印,其印文与青铜器上可以看到的一些族徽金文十分相似,也是由图形组成的徽识(如图2)。上文已述,高明先生曾否定这三方玺印。但是也有不少学者肯定这些玺印。如果这些传世玺
ꨁ 张心澂:《伪书通考》,商务印书馆1954年版。
ꨂ 曹锦炎:《古玺通论》,上海书画出版社1995年版。
213
214
印的真实性可以确立,那么,在商代就已出现并使用的玺印则应该是类似族徽金文的肖形印,而不是文
字印章。这就说明,最早用于作为身份凭证的玺印类器物,上面很可能刻印着表示宗族、家族身份标记的图形符号,即族徽。这一现象,现有大量的巴蜀文化铜器、铜印上使用着众多图像符号,似乎可以作为一个旁证。ꨁ
西方对于族徽尤其是世袭贵族的家族徽识有着丰富的历史记载与专门研究,并有“徽章学”这样的专门学科。然而在中国,由于拥有悠久的文字记载历史,更习惯于用文字来记载宗族、家族的历史。用徽识的做法在周代以后似乎就泯灭不存。但是,从人类发展历史的角度去看,每一个古代文明的发展过程中,都应该有一段用图像徽识来表示氏族及家族存在的时期。现在从商代青铜器上看到的族徽金文应该就是这一历史时期的反映。
林沄先生曾经指出:早期铜器铭文中所见族徽及氏名来源有三种,即源于人名、源于地名与源于职事。ꨂ这在古代文献记载中有所反映。如《春秋公羊传·成公十五年》:“孙以王父字为氏。”《春秋左传·隐公八年》:“胙之土而命之氏。”《白虎通义》:“或氏其字,或氏其事,闻其氏则可知其德也。”
从中国古代文字本身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情况来看,在商周时期,文字系统已经形成,在祭祀占卜、政治管理甚至民间商品交换等方面应该比较普遍地使用了文字。那么,源于人名与地名的族徽应该更多地采用文字符号来表示。而源于职事,也就是表现各种手工业制作、农牧业生产技术的创造与占有等先民职能,这样的徽号则较多地采用图像组合的表意形式。我们试从表现得比较明显的一些族徽金文符号来看它们所反映的先民生产技术创造情况。
例如表示狩猎技术与狩猎工具制作的族徽,可以见到如图3用来标志制作弓箭,很可能就是后来的张姓之先祖。《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二下张氏:“黄帝子少昊青阳氏第五子挥为弓正,始制弓矢,子孙赐姓张氏。”说明是由于制造弓矢而被确定族姓,弓自然就是他们的族徽标识。而表示捕猎用的竿网之族徽,也曾经被人释作“罗”字。于省吾先生的《双剑誃古器物图录》所收据说出土于安阳小屯的殷商铜玺印中,就有这样的图形文字出现。又如表示建筑业的族徽,特别是表现版筑的族徽(如图4),非常明显地表现了劳作之人手执夯杵在夯打板框中的土基。还有表现与纺织有关的族徽(如图5),则有表现纺轮、纺车、织锦等多种发明的图像,表现出多个以纺织业发明
ꨁ 王仁湘:《巴蜀徽识研究》,《中国考古学会第七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
ꨂ
林沄:《对早期铜器铭文的几点看法》,《古文字研究》第5辑。
图2 《双剑誃古器物图录》所收录殷商玺印
215创造为代表的族。其他如制作舟船、制陶、驯养家畜等图徽(如图6),都成为一些族的标志性徽号。
这些族徽很多会转变为固定的姓氏,如上面所说的“张氏”和“陶氏”等,后来被姓氏文字取代。但是从这些具有明显生产技艺创造标识的金文族徽中可以看到:起码在商代,已经具有一些以创造或拥有生产技术作为自身特有徽识的氏族或部族组织。这些徽识作为部族、氏族乃至家族的标记,出现在属于该部族、氏族乃至家族的器物上,其代表就是铸有这些族徽金文的青铜器。由此推论,这些族徽也可能出现在与该部族、氏族或家族有关的书契文件,其拥有的财富资产以及用于交换、出售的手工业产品上。也就是说,这些徽识应该具有玺印的作用,从而也就可能产生单独制作的玺印。这些单独的玺印可能更多地应用于日常生产与贸易交换、关税征收等经济活动中。
鉴于商周时期乃至更早时期青铜制品并不普遍的情况(这种情况源于当时青铜的高昂价值与青铜制造业的官营),日常使用的玺印可能最先不会采用青铜制作,而是利用陶制。制陶业自石器时代开始就日渐成熟,制作陶范类型的陶玺印应该是比较便利的。因此,黄盛璋先生提及的殷墟出土陶片印痕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迹象。它应该说明在商代已经有了陶制的玺印。而这种供手工业生产中标记制作者或拥有者身份族别的陶印,就应该是最早的玺印形制,也标志着中国玺印的起源。曹锦炎先生说过:“传世有几件西周时期的陶埙,著录在《三代秦汉六朝古陶》一书中,其中一件‘马作召埙’不仅和另一件‘令作召埙’的铭文格式相同,而且还加有边框,从拓本看,可能是打印上去的。这和后来在陶器上的戳印如出一辙。如果推测不误的话,这不妨可看作西周时期使用玺印的滥觞。”ꨁ如图7,从这件陶印的文字形式来看,可能还不会到西周那么早,但是它是早期的玺
ꨁ
曹锦炎:《古玺通论》。
图3图4
图5
图6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