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儿童票”公益诉讼开了个好头文/斯涵涵
2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广东省消委会介绍,此案是我国首例未成年人消费公益诉讼。
自2018年8月开始,广东省消委会就未成年人优惠票身高标准问题启动专项调查,其中发现广州长隆集团下属的多家乐园,在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为划分标准的问题,且长隆国际大马戏园区中拒绝对所有未成年消费者提供优惠票价。
长期以来,国内旅游业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其合理性、合法性一直存在争议。据统计,我国大部分公共场所儿童免票标准都在1.2米至1.3米之间,此标准已经
施行多年,“坚不可摧”。实际上随着营
养状况和成长环境的改善,我国儿童的
平均身高早已达到甚至超过旧有的免
票标准。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全国6
岁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已达到1.2米,12
岁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过1.5米。因
孩子身高不能免票而产生烦恼的家长
并不在少数,曾经有媒体做过调查,近
六成的受访家长认为以年龄作为收费
标准更公平、更合理。由此可见,妥善解
决好这个问题已然重要而急迫。
“论身高”优惠的儿童票无视社会
现实与民意期待,等于变相“惩罚高个
子”,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不
公平,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
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存在个体歧视、
价格歧视等问题。
儿童票是“论身高”还是“论年龄”
牵涉面广,社会影响更大。而“长隆”是
当下游乐场特别是儿童娱乐行业的
“龙头”之一。广东省消委会对其提起
未成年人消费公益诉讼无疑具有巨大
的示范意义。用公益诉讼推动长期普
遍存在的侵害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的“行规惯例”得到纠正整改,维护未
成年人合法权益,破除不合理的“霸
王”条款,消除行业壁垒和社会难点,
助推社会公平,提升人民的获得感,首
例“儿童票”公益诉讼开了个好头,民
众对此报以掌声并赋予了更多更广的
公平期待。■
2019年春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城管因为规范贴春联和部分城管队员大年初七撕对联成为网络热搜。面对公众的不满,呼和浩特市城管局回应,此次并非禁止市民张贴春联,而是要求主干道两侧企事业单位和商铺不要将春联张贴在已完成街景整治改造的建筑物外立面。
这样的解释仍然难以服众,也难掩执法犯法之嫌。市民把春联贴在自己店铺的两旁及门楣上,他们作为建筑物的使用者,拥有对外墙的使用权,市民贴对联的地方,本属于市民的“一亩三分地”,本应“我的地盘我做主”,但执法部门却以街景整治改造为由,撕掉市民贴上的春联,这是对公民私权的粗暴干涉,于理于法都不合。
我国各地在春节期间都有贴春联
的习俗,执法部门本应是市民安居乐业
的“护卫者”,呼和浩特城管却罔顾市民
感受,肆意践踏民风民俗,对于市民贴
的春联予以强制撕毁。这撕掉的甚至是
市民的美好愿景与希望,从而可能会深
深地伤害民众感情,破坏春节详和安宁
的气氛。
公权力对于民众生活,要避免过
度干预,权力不能侵犯权利,权力要能
坚守边界。城管撕市民贴的春联,类似
事件并不鲜见,比如打着整治市容市
貌的旗号,对商铺招牌等强求一律,甚
至“削足适履”;有的地方政府禁止重
婚再婚办酒席等。一些执法者、城市管
理者权力任性惯了,对于城市管理、社
会治理习惯于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
这暴露了这些部门及责任人执法能力
有限,更暴露了他们法治意识的淡薄,
让人看到一些地方的一些执法部门还
未能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城管撕
市民贴的春联,暴露的更是一种根深
蒂固的权力陋习。
城管撕春联事件,不应出现于法治
社会,对此,需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遏
制权力任性,提高执法部门执法水平,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最为重要
的是,要让执法者能够真正以民为本、
为民服务,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
位置,才会受到众的真心拥护和信
赖。■
“城管撕市民春联”罔顾人情践踏法治文/戴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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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联的贴法
2019年第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