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春节期间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知


  全县春节期间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知
 
20XX年春节将至,为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众,根据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x法宣办〔20XX〕x号)要求,现就我县开展春节期间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春节期间的有利时机,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众的原则,集中时间,面向基层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建设满意度和法治宣传知晓率、满意率,为建设法治xx、幸福xx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月中旬。

三、宣传内容

(一)保障众生产生活出行安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产品质量、电力法等与生活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侵权责任、打击传销、盗窃抢劫防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二)预防电信网络,深入宣传通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管理、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权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深入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与预防通讯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众规范运用通讯网络;深入宣传冒充购物平台商家或客服、发
布虚假低价销售信息、虚假网上兼职、盗用冒用QQ、发短信、木马钓鱼链接、邮包藏毒、电话、虚假补贴退税等九大类典型通讯网络犯罪类型,提高公众识骗、防骗、拒骗的意识和能力。

春联的贴法(三)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深入宣传就业就医、居住、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顺利有序地融入当地社会;深入宣传与信访、投诉、调解、诉讼、公共场所安全、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入宣传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爱国主义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推动青少年树立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规则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增强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引导青少年学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构建平安稳定的社会秩序,深入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打击违法犯罪的法律法
规,进一步增强众明辨是非能力,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加强正面引导和教育,用强大的宣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增强众安全感;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防治活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形成“人人讲治安、全民齐防范”浓厚社会氛围。

(六)促进农村科学发展,深入宣传民法通则、婚姻法、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农民、农村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强农村民主管理,推动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农村民主文明、乡风和睦。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县直、省属驻xx各单位结合春节期间慰问,组织普法志愿者或业务骨干深入共建社区和帮扶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本部门相关法法规,向众赠送法治宣传资料、挂图、年画、春联等宣传品,协助共建社区和帮扶村更新法治宣传栏。
各乡镇(开发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普法讲师团宣讲、普法志愿者集中服务、法律明白人入户宣传等活动。

(二)开展集中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在集市、广场、车站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品发放、维权救助等集中服务。依托全县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农民工普法学校等,开展务工人员法治培训、典型案例宣讲等活动,增强其依法维权能力。

(三)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组织各中小学校,利用期末家长会、总结会等时机,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为学生和家长上法治课。依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组织青少年参加课外法治教育。组织职业院校普法志愿者参与法律服务、法治宣讲等活动,提升法治实践能力。

(四)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开展预防通讯网络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县普法网、法治宣传、,以及各单位门户网站普法专栏等平台发布相关案例和法
律法规解读,加大宣传力度。

(五)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氛围。有效利用商场、街区、广场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宣传栏等载体,播放法治动漫、视频、公益广告等,结合春节晚会、元宵灯会等节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宣传内容,制 定具体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乡镇(开发区)法宣办要加强指导和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三)各地各部门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和互动性,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正能量。


各地各部门(司法所)春节期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总结、活动信息(含活动图片)等,请及时报县法宣办,同时填写活动情况统计表,于2月17日前,报县法宣办。



 

xx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