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元旦、春节将至,为了进一步净化我乡清真食品市场,保障全乡广大穆斯林众吃到放心的清真食品,为全乡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使广大众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双节”,按照乡政府元月6日会议精神要求,决定在全乡“双节”期间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现就全乡“双节”期间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甘肃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集中查处清真餐饮、生产加工、流通行业假冒“清真”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努力消除因清真食品不“清真”引发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二、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由明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乡食品安全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按照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为整治工作开展提供保障。要明确整治重点、步骤、要求、措施和处置预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在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对参与此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培训,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2015年春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月1至2015年2月27日):明花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整治重点内容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清真食品领域的不法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经营单位(门店)限期整改。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5年2月28日至3月5日):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明花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6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书面材料形式分别报送城乡民族宗教事务局和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参加单位及人员
明花市场监督管理所明花服务站、明花派出所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共计12人。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具有清真食品标志牌的生产经营企业。
检查内容:一是从业单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清真食品标志牌是否齐全;二是从业单位负责人是否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身份;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其从业人员中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是否占适当比例;三是对在经营场所内擅打清真标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是专用计量器具及运输储存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规定,有无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销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对使用的清真原料、配料等产品的合法手续和代理清真食品准入手续进行检查。摸清清真牛羊肉的来源,外地货源要索证拿票追溯到清真屠宰厂家,本地货源要追溯到具有屠宰资格的屠宰户家中,并出具屠宰资格证明。六是乡动物检疫部门到具有屠宰资格的屠宰户家中上门检测、检疫、检验;七是对清真食品的市场准入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票证齐全、质量合格。
五、检查方法
1、定点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具有清真食品标志牌的生产经营企业。
2、宣传培训。对清真餐厅员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专乡(柜)经营人员进行《甘肃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和清真餐饮知识的宣传培训,印发宣传资料。
3、综合整治。对全乡清真餐厅在检查中存在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对擅打“清真”和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取消“清真”餐饮经营资格。
4、及时巡查。元旦和春节期间,对经营清真食品的各类场所进行巡查。
5、加强督查。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花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督查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
六、检查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协调配合。充分认识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
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检查。各部门要结合在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准难点,依法开展工作。检查中要确保清真牛羊肉屠宰符合民族风俗习惯,动检部门要跟踪到屠宰户进行定期检验,要严把清真牛羊肉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清真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的生产供应和食品安全。
3、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在集中检查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条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常识、食品安全常识和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检查工作和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4、加强信息交流,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各部门要相互交流检查信息,总结检查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2015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