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教安〔2011〕18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10月6日凌晨1时12分许,路桥区路泽太一级公路路桥三中红绿灯旁一辆大货车与轿车相撞,事故造成7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10月6日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教育系统10名教职人员在广西度假返程至广西贺州与梧州交界处,其中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名教师当场死亡,另有2名教师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轻伤。10月7幼儿园应急预案日11时40分左右,河南社旗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卡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面包车上11人全部死亡。10月7日16时,在滨保高速天津界一辆河北省的大客车与一辆山东省的小轿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初步核实,造成
35人死亡,20人受伤。这些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极为惨痛,特别是后三起涉及学校师生的安全事故,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严防涉校涉生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就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行之有效措施,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必要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规划和实施,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杜绝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发生。
二、强化教育,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活动,结合当地和学校的实际,通过相关学科教
学渗透、召开主题班队会、观看教育影像片、举办专题宣传栏、进行主题讲座演讲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努力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积极配合宣传、交警、司法、交通等部门,通过家长会和“小手牵大手”等渠道,加强对广大众尤其是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学校要注重学生“安全行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的养成教育,要结合具体的案例,向学生广泛宣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加强安全行路教育。教育徒步上下学的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养成不在路上追逐嬉戏打闹、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等良好的行为习惯。
2、加强安全骑车教育。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禁止、劝阻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下学。教育学生骑自行车时不超速、不带人、不逆行、不并行、不猛拐、不打闹嘻戏,真正做到安全骑车,确保未成年学生不因骑车而发生意外。
3、加强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超员车辆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车辆;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起闹、四处玩耍,做到文明候车、文
明乘车。
三、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
1、做好家校配合工作。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校通、致广大学生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要提醒家长,不得让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
2、加强校车运营管理。有校车的学校要健全校车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校车运营,接送学生时要有专人跟车,专人负责,上下车清点人数,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各校要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或酒后开车、不开病车。
3、加强校内车辆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要对违章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违章纳入班级评比考核。要进一步规范校内机动车、自行车的行车和停车秩序,校园内悬挂限速标志和停车标志,防止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
4、加强学校、幼儿园门卫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
保障学生安全,教育局规定学生在上学期间有事出校门,必须填写请假条并征得班主任的签名同意,出校门前学生必须刷“家校通”通知家长。小学低段学生、幼儿园学生每天放学回家必须刷“家校通”才能离校。
四、引导教育,坚决抵制非法营运车辆
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动员,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坚决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如发现所乘车辆没经交通部门审验合格或超负载客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校要及时反馈给交通、公安部门。
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家校通、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将近期我区与省外发生的几起师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告知广大学生家长。要通过与学生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等形式,明确监护人的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要求家长要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学生 交通安全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府办,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交警大队。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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