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s报告2.0.范围:本基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材料供应商提供的ICP测试报告及MSDS。
3.0.定义:无
4.0.职责:
品质部负责按照此标准对ICP/MSDS进行判定。
5.0.流程与确认内容:
5.1.ICP报告符合性确认:
A.测试机构要求:
①供应商自行检测之ICP报告,需提交供应商实验室认可证书或检测设备证书及测试设备机构证书,待公司认可后,可提供ICP报告。
②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司目前只认可SGS、CTI两家机构,以便人员查询报告真实符合性。
B.第三方机构ICP报告真实性及有效期管理:
①真实性确认:
需对供应商提交之ICP报告之编号,登录测试机构网站查询。
“SGS”的网址:rsts.sgs/chn/cheres_cn.asp;
“CTI”的网址:i-cert/QuestState1.aspx。
②有效期确认:
需对供应商提交之ICP报告之日期进行管理,以检测日期为基准,报告有效期1年。
编号及日期:
C.测试机构实验室签名、印章及料号核对:
需有测试机构的实验室负责人签名,测试机构印章及材料料号。
签名:
印章:
料号:
D.预处理及测试方法确认:
公司要求供应商提供ICP测试报告预处理及测试方法需参照:IEC 62321:2013。
测试方法:
E.检测结果确认:
对供应商提供之ICP测试报告检测结果依据公司【环境物质管理基准一览表】规定限值进行确认。
测试项目:
F.完全溶解及测试流程图确认:
ICP测试报告需备注铅、镉、汞完全溶解,并贴附测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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