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消防]把好“三个环节” 强化党委议事决策能力
把好“三个环节” 强化党委议事决策能力
党委正确议事决策,是部队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军令畅通的重大政治问题。党委议事决策能力,既是一个单位党建成效的重要体现,也是检验部队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指标。支队级党委在消防部队党建序列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是一个区域部队统一领导的核心,在新形势下如何强化其议事决策能力,为圆满完成防灭火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证,是摆在部队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牢固树立“三种意识”是强化党委议事决策能力的基础
(一)树立“法治意识”,解决 “议什么”、“怎么议”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党委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首先就是要树立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议事决策。作为支队级党委要善于从琐碎事务中摆脱出来,严格控制党委议事范围,把该管的管起来,把不该管的放下去,将以下中心工作纳入支队级党委议事范围:一是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二是研
究决定党委工作计划及部队中心工作、全面建设的重要落实措施;三是讨论研究部队各级党的组织建设、纪律检查工作等重大问题;四是研究干部的考核、选拔、培养、任免、调配、奖惩和、职级调整等事项;五是研究财务经费预算、大型设备购置、大宗物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等事项;六是研究警政警民关系及其他必须由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在党委议事决策过程中,要自觉树立纪律观念,按规议事,依法办事,严格遵循确定议题、准备预案、会前通知、民主讨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决议实施的议事程序,严格落实党委书记“三不一末”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党委书记、副书记搞“一言堂”,开“家长会”以及党委委员“碰头会”取代党委会现象发生,确保党委议事严肃性。
(二)树立“学习意识”,避免“闭门造车”、“难题滞留”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工作在各个领域铺开,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公安消防部队也迎来了一个千舟竞发、百舸争流、不进则退的战略机遇期,在这样一个的大环境下,支队级党组织能否驾驭局势、开拓进取,关键在于是否讲学习。一要抓好文件学习和时政学习,在吃透“上情”,了解“世情”上下功夫。要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动摇,着力提升中心发言质量,重点通过学创新理论、学政策法规、学上级文件、学报刊杂志、学时评文章等多种途径加深对上级决策意向、阶段工作重点的理解把握,真正吃透“上情”,掌
握“世情”,使议事决策符合时代需要,符合部署要求。二要加强文化知识和工作方法学习,在提升能力,破解难题上下功夫。支队级党委常委要加强本领恐慌的危机感,紧紧围绕现阶段消防工作各项要求,牢牢抓住部队建设的现实需求,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等制度,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成果的学习,真正把学习融入促进部队建设科学发展的实践、融入提升部队战斗力的实践,在学习中开阔思维,提升能力,不断夯实党委进行科学决策的理论基础。三是要强化理念和机制创新,在研究新方法、解决新难题上下功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难题亟待解决,这就要求支队级党委班子必须具备开拓创新能力,用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用创新的勇气面对困难,善于发现问题、总结规律、提出新思路、创造新经验,形成新特,在不断创新中寻求工作突破。
(三)树立“调研意识”,克服“生搬硬套”、“坐而论道”的问题。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众路线在党委议事决策过程中的基本体现。支队级党委要主动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大兴实事求是、调查研究之风,以严格党委委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下基层当兵制度、党委常委兼任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等制度的规范落实为基本坚守,进一步扩大调查研究渠道,丰富调查研究工作的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全
面分析部队执法执勤、管理教育、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面临的新形势,深入了解当前部队建设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到部队建设发展、官兵切身利益、制定长远规划和工作目标等重要工作时,必须按照分工,深入基层,深入众,深入官兵,进行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众的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并提出议事预案,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是强化党委议事决策能力的关键
(一)严格执行党委务虚制,做到虚实结合,互相促进。要牢牢把握部队建设发展的正确方向,就必须在勤于务实的同时善于务虚,使“一班人”真正在思想、行动上达成一致共识、形成共同愿景、凝聚集体合力。要坚持将理论务虚与工作务实相结合,加强理论与实践对接,在充分研讨做出科学务虚决策的基础上,注重会后将党委务虚会议内容逐一细化列项,拿出务实措施,科学分配任务,细化流程方案,抓好督导检查,推动务虚成果的实体转化,把务虚理论向指导实践升华。要对务虚的时间内容、组织形式以及成果运用转化等作以细化、具体化,加强对公安边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方向性、倾向性和全局性的大事的研究,防止党委领导变成行政领导,陷入具体事务。
(二)充分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齐商共议,集体决策。 党内民主是党内生活的基本政治原则和制度,是体现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的内在要求。支队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十六字”方针要求,不断规范党委议事决策程序。第一,党委班子要强化“方向意识”。 始终紧盯“防火灭火”主业,坚持把部队全面建设的进步和战斗力的提高作为检验党委班子核心领导作用的根本标准,加强对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社会消防安全保障、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等瓶颈性问题的分析研判,使党委建设的各项工作贯穿于部队建设中,落实到提高部队战斗力上,确保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谋划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第二,党委班子要突出“集智聚力”。讲民主,就是要允许班子成员表达不同的思想认识,讲清不同的观点主张;讲集中,就是在各种思想的不断交锋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班子成员正确的意见集中起来、不全面的认识完善起来、不一致的思想统一起来,以充分的民主和有力的集中,发挥大家的才智,凝聚集体的力量,做到主意让大家出、决策让大家拿、工作让大家做,真正把研究讨论的过程变为集中智慧的过程。第三,党委班子要紧抓“有效落实”。要抓关键,坚持书记带头,真正通过多方酝酿求得多数意见的沟通,切实当好集体智慧的“梳理人”和“概括者”;要抓重点,提高批评质量,真正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认识,促进团结的目的;要抓根本,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强化“表决”尤其是“票决”意识,杜绝个别人定音、定调、定局现象的发生。
务虚会议
(三)坚决贯彻首长分工负责制,做到一丝不苟,落地有声。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对军队领导的根本制度,是党委决策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好这一制度,首先,要正确处理好“党委统一和首长分工”的关系。党委“统一”,就是对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任务、标准和要求,同时确定方针、原则和政策;首长“分工”,就是党委讨论决定之后,落实过程中的日常工作由分管首长负责组织实施,做到党委抓决策,首长抓落实,分工不分家,放权不揽权,用权不越权。其次,要正确处理好“军事主官和政治主官”的关系。军政主官同为部队首长,在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共同负责部队全面建设,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一条心”、“一股劲”的思想,自觉做到眼界空阔、胸襟宽阔,互相支持不争权,互相配合不拆台,互相信任不猜疑,互相谅解不埋怨,为整个班子做示范,带动班子成员共同维护班子团结。最后,要正确处理好“军政主官与副职部门”的关系。作为军政主官,要充分调动副职和部门领导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遇到难题时要积极出面帮助协调解决,出了问题要敢于主动承担责任;作为副职和部门领导,要充分尊重主官,摆正位置,多请示、多汇报,工作到位而不越位,积极配合主官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同时,在军政首长共同抓党委决策落实中,要强化各级落实工作的跟踪问效,努力形成“党委定决策、分工抓落实、终端出效益”的良好局面,确保党委决策落地有声。
三、着力加强“三大建设”是强化党委议事决策能力的源泉。
(一)加强党委班子建设,提升统率能力。党委班子能力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议事决策的质量。随着形势任务发展、部队建设环境变化,党委议事决策领域更宽了,情况更复杂了,难度更大了,这也对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班子成员要端正学风,真正做到以学习强素质、促工作、树形象,以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学习、刻苦学习,善于学习,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要强化党风,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发挥先锋作用,在政治上不讲条件、不计得失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始终把人民利益、集体利益摆在第一位;要弘扬清风,形成不想腐的教育机制,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强化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时刻,做到不越“雷池”、不闯“禁区”、不踩“红线”、不破“底线”、不触“高压线”;要改进作风,具备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改变文山会海、形式主义的虚功,树立勇争一流、敢为人先的意识,以好的作风进行决策,用议事决策效果检验党委领导作风。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强战斗堡垒。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无论是在落实上级党委决策,还是为党委议事提供决策参考中都具有重要作用。而在党委议抓中心全局工
作,党支部作为一个完整的党组织,具有自我管理和对党委决策再细化再部署的职能,其可作为空间很大,职能作用非常强。为此,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重点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加强基层自我管理。要建强支部班子,科学调配信念坚定、德才兼备、想干事、会干事、能成事的干部到基层党支部任职,充分发挥支部班子集体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和议抓中心能力。要规范组织制度落实,通过调阅支部记录、观摩组织生活、开展党内生活大调查“回头看”活动等多种形式重点抓好党的“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坚决防止组织生活随意化、自由化、低标准化,保证支部的战斗力和先进性。要抓好支部书记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党支部书记准入制,紧密结合当前政工岗位练兵活动,定期开展支部书记精彩讲台、组织生活实操演练、党务工作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支部书记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党性观念。党员是各级党组织的最小细胞,其能力水平高低,作用发挥好坏直接影响各级党组织议事抓中心的成效。因此,要紧紧围绕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供坚强人才保障,且能在需要时为党组织议事决策提出真知灼见。要严格党员发展工作,高标准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方针,一丝不苟抓好培养、发展党员过程中的人员确定、培养考察
、政治审查、集中培训、讨论吸收等各个环节工作,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要加强和改进党员官兵的培养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突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时代内涵,大力加强“湖北公安消防铁军精神”的价值观培树工作,通过设置党员先锋岗、实施党员承诺制、定期组织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势,加强官兵党性修养,建强党员基本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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