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关于举办长沙师范学院2013年阳光体育活动的通知》 (2)
二长沙师范学院2013年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3)
三长沙师范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7)
四长沙师范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竞赛实施方案 (11)
五长沙师范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组织奖评选方案 (22)
七长沙师范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竞赛纪律 (25)
八长沙师范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运动员守则 (27)
九长沙师范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教练员守则 (27)
十长沙师范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裁判员守则 (28)
十一长沙师范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仲裁委员会工作办法 (29)
十二长沙师范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裁判员名单 (30)
十三长沙师范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各代表队名单 (31)
十四长沙师范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竞赛日程 (39)
十五长沙师范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竞赛分组表 (41)
十六长沙师范学院田径运动纪录 (53)
十七长沙师范学院田径场示意图 (55)
长沙师范学院
长师通…2013‟8号
关于开展长沙师范学院2013年
阳光体育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教体艺[2006] 6号)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精神,激发广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鼓励、引导我校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掀起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营造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培养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进一步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学校制定了《长沙师范学院2013年阳光体育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长沙师范学院2013年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长沙师范学院
2013年3月21日
长沙师范学院2013年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发挥阳光体育的倡导和引领作用,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
式,努力营造“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系系有特”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二、承办、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体育系
协办单位:相关处室、系部
三、主题
阳光体育,健康人生
四、时间
2013年4月—12月
五、内容
2013年阳光体育活动由羽毛球比赛、体育舞蹈比赛、篮球比赛、健美操比赛、排球比赛、拔河比赛、迎面接力比赛、团体操比赛、田径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冬季长跑比赛等项目组成。
(一)羽毛球比赛
1.比赛时间:2013年4月10日—4月19日;
2.比赛地点:学校体育馆;
3.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二)体育舞蹈比赛
1.比赛时间:2013年4月23日—25日;
2.比赛地点:体育馆;
3.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三)篮球比赛
1.比赛时间:2013年5月8日—10日;
2.比赛地点:预赛在室外篮球场,决赛在体育馆;
3.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四)健美操比赛
1.比赛时间:2013年5月27日—28日;
2.比赛地点:体育馆;
3.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五)排球比赛
1.比赛时间:2013年10月9日—10月23日;
2.比赛地点:预赛在室外篮球场,决赛在体育馆;
3.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六)拔河比赛
1.比赛时间:2013年10月21日—11月2日;
2.比赛地点:田径场;
3.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七)迎面接力比赛
1.比赛时间:2013年11月1日—2日(周五、六);
2.比赛地点:田径场
3.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八)第一届田径运动会
1.时间:2013年11月1日—2日(周五、六);
2.地点:田径场;
3.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九)团体操比赛
1.比赛时间:2013年11月1日(周五);
2.比赛地点:田径场;
3.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十)乒乓球比赛
1.比赛时间:2013年11月11日—11月19日;
2.比赛地点:预赛在学校乒乓球馆,决赛在学校乒乓球馆;
3.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十一)冬季长跑比赛
1.比赛时间:2013年12月2日—12月13日;
2.比赛地点:学校田径场;
3.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及计分、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田径、乒乓球、健美操、体育舞蹈比赛分别录取各组别各单项前8名。
2.各项目团体名次见各比赛规程。
运动会稿件(二)计分办法
1.田径比赛获得各单项前8名者,分别按9、7、6、5、4、3、2、1计分,累积计入各代表队总分。田径接力项目的名次双倍计分。破学校田径最高纪录者,加计9分,同一人(队)在同项目赛中的破纪录分只加计1次。
2.迎面接力比赛成绩不计入田径比赛各代表队团体总分。
(三)奖励办法
1.对获得田径、健美操、团体操比赛团体总分名次奖的代表队颁发奖匾和奖金,对获得排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比赛前8名的代表队颁发奖匾和奖金;
2.对获得迎面接力、冬季长跑比赛名次奖的参赛班级颁发奖状;
3. 对获得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体育舞蹈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对获得田径比赛各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