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养护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
第一节 技术质量标准和要求
为了达到“合格工程”的质量目标,我们公司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道路养护工程养护施工企业质量考核细则”、“道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管理考核细则”、“道路养护工程养护施工企业及时率考核细则”接受考评。
一、通则
1、养护范围
本工程的养护范围包括成都市武侯区三环路内区域的道路、桥梁和排水管线的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管理工作。
2、养护标准及规范
本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交通部及其他部委颁布的有关公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等方面先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以及交通部、四川省交通厅下发的有关公路工程施工方面的文件和规定。承包单位在进行养护作业的过程中必须依据建设部颁发的规范进行作业,包括《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CDSZ01-97)、《城市桥梁养护维修技术规范》(CDSZ03-97)、《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等。
3、养护质量的考核
本工程的养护质量将按照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及成都市城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质量考核。
4、养护工程管理
养护工程管理应符合现行有关城镇道路及公路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路基工程
1、经常性养护
1.1范围
路肩、边坡、排水设施等。
1.2一般要求
通过对路基的经常性养护,随时保持路基功能完好和满足原设计要求。具体要求包括:
道路养护1.2.1通过日常巡查,发现病害及时处治,保持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
1.2.2路肩无病害,边坡稳定。
1.2.3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损坏,排水畅通。
1.2.4挡土墙等附属设施良好。
1.3质量要求与检查考核
路基经常性养护的质量要求与检查考核严格按照有关城镇道路及公路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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