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一)
1、目的
为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生产制造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他外包单位。
3、职责:
3.2质检科检验人员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对处理后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3技术科负责对检查到的属于产品、工艺问题的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3.4各部车间应加强班组建设和自检和互检工作,使生产过程质量受控。对检查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
3.5仓库负责对的抽查到的属于储存方面的质量问题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3.6其他部门对检查到属于本部门的问题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4工作程序
4.1质量考核内容:
在人、机、料、法、环这几影响质量的因素中,因人原因导致产品质量受到影响的行为。
4.2质量检查的程序及方法
4.2.1进行产品质量检查时,由质检科检验人员负责对各车间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覆盖所有工序,检查依据产品工艺文件及产品经验规程,当检查出的不合格的产品,应将不合格品隔离存放并填写《不合格品<;返工>通知单》,清楚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将检查情况报科长批准后实施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质检科按月编制一份质量报表报相关部门。
4.2.2质量检验人员对各车间质量记录及标识和检验状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①是否有记录②记录是否规范③不合格是否隔离并标识④半产品是否有人检验并标识,是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转序⑤对出现不合格的产品是否进行返工,返工后的产品是否经过复检等。
4.2.3操作工的自检和互检完成与否的确认,依据流程卡上自检、互检的签字情况,签字后未其他情况说明的视为自检、互检合格,将此检查结果计入自检、互检合格率统计。
4.2.4质量检验人员对涉及技术问题的处理通知、质量通知、产品试用通知的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检验人员应以信息反馈单的形式传递到责任部门,并要求责任部门采取补救措施,对补救措施的有效性检验员应进行验证。对任何部门在人、机、料、法、环这几影响质量的因素中,因人为因素导致产品质量受到影响的时,在反馈时应做好时间、地点、人员等责任问题的描述,必要时通知责任部门到现场确认。
4.3考核与奖惩
4.3.1以各部门质量控制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考核,具体按《产品质量惩罚条例》执行,
每扣一分,责任部门扣10元,多项次累计扣罚。
4.3.2对合格入库产品评审中,发现不合格经查实属于认为原因的,罚责任部门50元/项,多项次累计扣
罚。
4.3.3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审批),强行流入下道工序的,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考核办法4.3.4对在生产过程中丢失或故意损坏流程卡的责任部门或个人,罚100元/次。
4.3.5各工序应认真填写流程卡,不得乱写乱划,违者罚30元/次。
4.3.6对市场反馈中的不合格,经查属于人为原因的一般不合格扣部门50-100元,重要不合格的应认真分析,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4.3.7质量改进项目,非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罚责任部门50-100元/项,按计划完成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奖50-100元/项。
4.3.8对在过程监督检验发生错、漏检现象的,责任人罚20元/项。
4.4人为因素:人为可以控制的避免发生的质量问题,包括操作不当、检验漏检、技术工艺参数规定明显不合理,收发、运输等过程中形成的质量问题。
5本制度自下发至日起开始执行。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质量管理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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