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通用10篇)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
  为加强我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强化教师岗位意识、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构建合理、公平、公正、具有激励机制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根据江宁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较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岗位津贴、教师师德、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二、考核对象和时间
  学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师,时间为度。
  三、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学校社区教育工作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在社区教育中的主动性、创新性、实践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2.师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职责和实际工作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社区教育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从事社区教育的工作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究实效。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一次造册,报教育局审核,通过个人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考核项目
  1.基础性绩效考核
  (1)对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满工作量,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任务的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
  (3)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视具体情况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4)长期病假(2个月以上),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
  (5)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于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1个月、2个月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
  2.奖励性绩效考核
  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按年度发放。计算公式为:
  (1)学期考核实际得分=职业道德分+考勤分+完成工作分+服从分工分+团结协作分+安全工作
分。(具体计分办法附分)
  (2)教师年度考核得分=上学期学期考核实际得分+下学期学期考核实际得分
  (3)教师常规考核津贴=教师年度考核得分×分植系数
  注:分值系数=全校参与考核教师的常规考核津贴总量÷全校教师常规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注:全校参与考核教师的常规考核津贴总量是指扣除各种津贴和各种奖项后的津贴总量)
  六、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业余班班主任津贴(考核小组考核)
  按每月100元进行月考核,每年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2、管理干部津贴(考核小组考核)
  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副校长津贴:每个月400元
  中层正职津贴:每月200元
  中层副职津贴:每月100元
  3、节假日加班或晚班上课津贴
  学校统一安排加班或上课,每加班一天按80元计发,晚上上课按每小时40元计发。
  4、创建项目奖
  学校创建通过验收,按省级、市级、区级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800元、600元。
考核办法  5、先进学校奖
  学校获市级、区级先进集体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600元。
  6、教育成果奖
  (1)教师积极撰写社区教育论文,获得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区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和300元、200元、100元。
  (2)参与有关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市级课题800,区级课题600。
  (3)主动撰写通讯报导,在社区教育报头版3分、二版2分、三版1分。
  (4)参与建设和管理,并达到每周更新所负责项目最少一次的目标,加10分,达不到无分。
  七、常规考核津贴
  根据社区教育多任务、多头绪、突击性的特点,每个教师不可能固定某项具体工作,随时调整或分配某项工作,所以常规考核奖每学期设立100分,其中职业道德20分、考勤10分、完成工作任务40分、服从分工10分、团结协作10、安全工作10分。按学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