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兴中学教学人员考核办法与细则:(按月考核)
1、教学人员工作准则:
(1) 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级、学校有关规定。
(2) 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3)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4) 按时参加上级和学校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计分办法:
    教学岗位优质服务奖满工作量总额每月600分。根据省教育厅豫教人字【198640号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各年级满工作量的标准见下表。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计算机 历史 地理 体育 音乐 美术 劳技 通用 实践课
非毕业年级 10  10  10  12  12  12  12    12    14    14  14  16  16  16    12
初三年级  10  10    10  12  12  12  14  14
教师每周任课超过以上定量即为工作量,每超一节计15分。
当工作量不满时,绩效工资总分=600÷(周规定教学工作量×4)×月实担节数
当工作量超量时,绩效工资公分=600+15分×月实超节数。
说明:体育教师每带三次课间操,折算1课时。
夜自习每节课计10分。晚寝室值班折计夜自习2课时。
周六、周日、节假日补课每节课计20分,监考按每小时15分计。
学校中层领导代课按超课时计,夜自习、周六、周日、节假日补课同其他教师。
在学期内,体、音、美教师辅导纳入正常课时。寒、暑假,体、音、美特长辅导,每小时计10分。原则上辅导人数必须超过5人。有辅导计划、内容、时间、地点要具体,有教导主任审批。
体育值班教师早操带1次,计10分,缺席1次,扣10分。
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竞赛等考试,命题人计30/套。考核办法
3、教学常规检查(100分)
每月由教研组检查5次,每次20分。根据内容和完成情况分出等次。优秀=22分,良好=18分,一般=15分,较差=0分。优秀人数严格控制在本教研组人数的30%以内。
4、教学成绩(200分)
教学成绩考核,分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
(1) 每次考试必须全员参与,使每个学生得到客观、公正的学习评价。
(2) 参考参评人数以学期初教导处核查的人数为准。流失或未参加考试的以0分计。
(3) 以平均分做考核依据。第一名计210分,第二名计190分。如果同学科平均相差5分以上者,第二名计160分。
(4) 考勤(100分)
按学校既定的考勤方案实施。